(原标题:杭州一小区社工在测体温,业主竟然挥拳相向!拘留9日罚款两百!)

昨日(2月2日),杭州刚刚出台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十个一律”的通告。

当天下午14:10分左右,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小河派出所就接到110指令称:在辖区一小区门口,有人在殴打社区工作人员。

接到报警后,民警快速出警赶到现场。

民警看到,小区的北门,三名社区工作人员和一名小区保安,在和一名业主理论。

一了解,该业主姓王,60多岁,身材比较壮实。

见民警到来,他情绪还是蛮激动,一直坚持说,“我没错,没打人……”

被打的社工,是章先生,看到民警,他蛮委屈。

其他两名社工和小区保安都证明说:业主王某动手了!

究竟怎么回事?

监控显示:男子动手了

在现场,双方各执一词。民警又赶回到派出所,把事发时的现场监控调出来,仔细查看了一遍。

监控显示,14:10左右,三名社区工作人员正在小区的北门防疫执勤。

一个业主进门来,其中一个社区工作人员主动为他测量体温。

这时候,业主王某慢悠悠地从散步过来。

他看到社区工作人员在测体温,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在现场抬手指指点点。被测量体温的业主呆立着,有些不知所措。

一旁的章先生急忙赶过来,劝解王某。

王某突然暴躁起来,挥手大力推搡起章先生。

视频中清晰地传出王某在大声说,“你懂个X……”

其他两名工作人员急忙赶过来劝解王某,王某甩开两个工作人员,继续推搡章先生。

小区的保安也跑过来,和两名社工一起拦阻动手的王某……

办案的周伟光警官说,“我们仔细查看了视频,发现王某有挥拳打人的情节。那么这事情的性质就比较恶劣了!晚上,我们又赶到小区,找到了王某的家。一敲门,正是他来开门。我们对他说:你涉嫌殴打他人,请配合我们调查工作。他很配合,跟着我们来到派出所。事情的起因,他是这样交代的:当时,他吃完午饭,正在小区里溜达。到了门口,就看到社工在测量体温,但没有穿防护服和戴手套。他说当时就生气了!他承认有推搡的动作,但是矢口否认打过人。他为自己的行为这样辩解说,社工不穿防护服,有交叉感染的可能性……。我们教育他:不管怎么说,对社工工作不满意,可以向社区反映,但动手就不对了。”

社工章先生很委屈“我一直克制着没还手……”

我联系了另一当事人章先生。

章先生仍在小区里上岗,他对我说,

“当时,看到王某情绪很激动。我就赶过来向他解释说,‘防护服只有医护人员才有,物资紧缺,社区人员是领不到的。’我一再解释,但他不听,突然就推搡我,还动起手来。

我是个男人,也有血性,当时很想还手,但一直克制着。他推我,是想激怒我,我至始至终没有还击。民警都到了现场,他还是情绪暴躁。

实话说,防疫一线的人员很辛苦,社工也是如此。根据上级的安排,我们社工的工作是门岗执勤为主,时间从早上8:30,一直要到晚上10:30。每个门岗一个保安、一个社区工作人员,这是标配。疫情严重时,又加派了工作人员。目前每个门岗,是两个保安、三个社区工作人员轮换值班。

小区的工作量很大!有居家隔离观察的,我们要负责蹲点。业主需要买菜买日用品,都是社工来上门服务。另外,还要排查重点疫区来杭的人员。至于测体温,那是很日常的工作。

事后,民警曾问我是否接受调解。我没同意,我觉得,这事要还一线人员一个公道!说实话,业主如果正确方式提意见,我们是能接受的。但这样动手,我们是接受不了。”

拱墅警方:拘留9日罚款200元!

据了解,2月2日,杭州市公安局发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十个一律”的通告,例举了将严厉打击的九类违法犯罪情形。

通告第五条规定:伤害、威胁、侮辱人民警察、医疗救护等工作人员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的这一行为,无疑是撞枪口上了。

对于该事件,拱墅警方通报:

2020年2月2日上午14时许,接警后,小河派出所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经了解,该小区男业主不满门口测量的保安等人没有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有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该社工对其解释情况。该业主不听解释,并辱骂社工,还推搡社工。

后民警通过监控查证:该男业主不仅多次推搡社工,还挥拳殴打该社工。

今天上午,拱墅警方做出处罚决定:王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行政拘留9天、罚款两百元。

罗崇纬 本文来源:都市快报 责任编辑:罗崇纬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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