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小学女同学(下)

什么是爱我不清楚;但我已经开始懂得喜欢看上去和别人不一样的人。白兰虽然成熟得早,但是她并没有显露超凡脱俗的地方;她只是偏巧长得秀气一点罢了。阿茑也是,阿茑特别热衷于讨论男生追女生的问题。我觉得她们都不够特别,但是曾难庸同学真的特别。我如果是男生,我也希望像他一样,关心政治、将来做大官、办大事、照顾穷人、打到一切不公、帮助全世界提前实现共产主义。

  

这样一个了不起的人居然因为外貌的原因——而且将来谁更好看还不知道呢——喜欢白兰,我实在感到失望。因为这失望和妒忌,我开玩笑地说,我恨你。教室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话刚出口,她就敏感起来:你干嘛?

  

这事很快就传开来。某某女生因为一个男生争风吃醋,和好朋友某某绝交。阿茑坚定地站在了白兰一边。我试图解释,但是她不听。在校门口我拉住了她,拉扯之间,恼怒地推了她一把。我以前从来没有打过人,这辈子第一次动手,居然是从小一直住在我楼下的发小。她妈妈还是我幼儿园的阿姨,所有人都不抱,只抱我一个人。

  

是六月湖南的傍晚,晚风轻轻,暮色四合,三五成群的初高中生纷纷走出校门,我们班的同学们早就走光了。没有一个认识我们的人看到这一幕,我刚推她,她立刻回敬了我一耳光。

  

眼泪迅速地涌出来。我没有还手,只是跑回父母家里,他们已经去深圳半年了,黑洞洞的房间人去楼空,我想起对我不好的祖母,困惑疼痛的青春期,说不清楚到底要不要好的女友,跪在黑暗的房间中间大哭了一场。那一晚,就是我童年的终结。

  

而那个耳光,让我和阿茑好长时间不再说话,也包括白兰。让我遗憾的是,她和曾难庸最终也没有走在一起。

  

没多久我就随回乡过年的父母去了深圳,离开了祖母家,也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湖南。有很多同学给我送别,写临别赠词,但不包括阿茑和白兰,也没有曾难庸。有一对姐妹花甚至哭了,我也哭了,在开往深圳的火车上,哭了一路。那种抽抽搭搭从生长地被连根拔起的心碎,卧铺车厢雪亮洞彻的灯光,到现在闭上眼还在面前。

  

差不多五年以后,阿茑和她妈妈,原名邓小平的邓为民阿姨,以及她的未婚夫,一起来到了深圳。那年我大一,十七岁。她十九岁半。她妈妈说,她已经谈好了对象,已经准备领证结婚了。我和我妈妈无法置信自己的耳朵。那个男孩和阿茑一起请我吃了顿饭,和我吐槽说他们有一次在小城的咖啡馆里吵架,她说我下去一下。然后就一走了之。他急疯了,担心她自杀,找遍了小城的旮旯拐角,沿着铁路线走了好几公里,最后发现她在市中心的一个小宾馆里很舒服地开了房,在看电视。这就是我们湖南女孩子,这气性也太大啦!

  

他还说他在另一个城上班,每个礼拜五都要为了她坐一夜的火车回到小城。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看上去很甜蜜,让我觉得他很爱她。小时候阿茑就好看,只是初中的时候风头被白兰盖住了,现在她终于找到了懂得欣赏她的男生,我由衷地替她感到高兴。她来到我家像个待嫁的淑女般做客,就好像当年那个耳光的事全没发生过。我们重新恢复了儿时友谊;只是依然觉得结婚对我们来说似乎太早了点,尤其是对于刚满十七岁的我来说。阿茑比我大两岁,可也还没到二十。

  

他们结婚与否的意志当然不以我的意见为转移。在中英街买了金器,在深圳华强北买了手机,彩礼齐全,很快我就听妈妈说他们结了婚,在老家摆了几十围酒。小时候认识的女生已经变成了已婚妇人,这让读大学的我既新异又感到置身事外。这毕竟是离我的大学生活太遥远了。

  

又过了几年,我大学毕业了。这时听说阿茑已经离了婚。白兰则嫁给了我们当地地委专员的公子。这十分符合小时候我对她的想象。曾难庸则去了广州,成了一家体育周报的记者。他小时候就看过的孙子兵法,也许用在体育版也是合适的。我们甚至还不知怎么找到了彼此,互相加过QQ,但是很快就发现成长轨迹截然不同,不大容易找到共同话题。我早就不再钦佩他知道那么多名人名言了;而他从小到大的愤世嫉俗却好像并没有进步,只是不再总提“做大官,干大事”了。在这个被金钱榨干一切梦想的时代,就算一个叫“曾难庸”的人,将来长大以后泯然众人的可能性也很大,并不能很容易地像好莱坞超级英雄一样拯救众生。他读的是一个本地大学的法律系,后来好像也没那么热爱文学了。

  

我考取研究生的那年,回过老家一次,专门跑去看阿茑,她告诉我自己又结了婚。这次嫁的那个人年纪比她大更多,很疼她,而且“做饭好吃,也愿意做”。她不太愿意和我说上一段婚姻的事,花了很长时间和我说她家养的哈士奇多么乖,有一次全家都出去旅游两天,忘了找人来照顾它,哈士奇憋急了,宁愿从三楼上跳下去也不肯在家里拉屎撒尿。她赶回来的时候,发现它已经攒蹄倒在楼下的水泥地上不知多久,摔断了前腿,众人围观议论纷纷,但是没人施以援手。她还告诉我那只狗特别喜欢吃小卖部卖的火腿肠,但是不能天天给它吃,“又贵又不健康”。

  

我们聊天的四十五分钟里,她只简单的告诉我她家换了大房子,买了车,老公准备去广东发展,做点小生意。我没来得及告诉她,南方的那些生意人,只要有钱了就变坏。她还只有二十五,虽然离了婚再结婚,也依然比很多没结过婚的人年轻。未来十年生活的真相将会如何,我和她同样茫然。她自然比我要成熟——这简直是一定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替她感到担心。她打小就直接、冲动、热烈,跌倒爬起,屡败屡战,比我离生活的本质更接近,更坚韧强大得多。从这一点来说,为她担心也许又是多余的。

  

我有时候会偶然看见什么报纸上有曾难庸写的体育简讯。很短的一条,没比他小时候爱抄的那些名人名言长多少,新闻语气都差不多,看不出任何铿锵有力的地方。我则找到一份编辑工作,业余开始写小说,发在到处都买得到的杂志上;偶尔写一点诗歌,大多发在南方的报纸。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个中学同学会不会看到我的小说,散文或者诗歌。但这和所有人热气腾腾的生活比起来,根本就不是什么值得虚荣的一件重要的事。

  

也很少再有白兰的消息。听说她生了孩子,又听说她已经离婚,孩子判给了她。后来她也去了什么地方自谋生计,也许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应对得体、泼辣能干的女强人:她刚听我说了一声“我恨你”就迅速让全班舆论转向了对我不利的方向,反应之快,情商之高,理所应当是这个弱肉强食社会的强者。可她十二岁时的眼睛有多美,她那些生意伙伴永远都不会知道。连曾难庸同学,大概也早已经忘记了。

  

这就是关于阿茑的回忆,牵牵扯扯扯出了好多人,好些事。这二十年中国沧海桑田,南北融合。每个人的童年往事都变得支离破碎,儿时伙伴都奔走他乡。但是今夜我无法忘记的只是初入少年的那几年。每个人都有那么几年,第一次试探着学坏,第一次模仿着去爱:不管是爱男孩,还是爱女孩。后来他们都变成了性向确定、深陷柴米油盐单位内讧不可自拔、热衷于讨论房车股票出国旅行的中年人,而且纷纷开始结婚、出轨、离婚了。在路上劈面遇到他们,我会感到陌生;就好像六一儿童节那天,我正好在一个大厦买东西,刚路过儿童玩耍区看了一会小朋友溜冰,突然在大厦转角的全身镜里看到自己。小孩子们喧闹的笑声还在耳边;那一刻我却完全被镜中人惊呆了。曾经我也可能变成和现在截然相反的模样:比如说,一个女阿飞,一个拉拉,一个开淘宝店的,一个银行女职员,一个二十岁就嫁人、二十二岁离婚、二十五岁再婚的小城女青年。现在镜中的这个人,和那些鲜活生动的可能性看似完全无关,但是那一刻,她们都在镜中向我纷纷招起手来。我曾经可能变成一个更简单更快活的人呢:也许,也许。

作者简介

阿思琅:08年加入豆瓣,主业卖书,业余写书,曾出版《十一味爱》。所有无法结集成书的自己的字,包括可公开日记、极短小说和大量诗歌,多发在豆瓣上。她偷偷以为自己是一个花匠、一个摄影师、一个生活家,但她的朋友们也许并不这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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