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糾紛反轉 《野狼Disco》遭遇“版權獵人”?)

隨着《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芬蘭音樂人Ihaksi的再次發聲,這場因該曲被指侵權而在中國說唱歌手寶石Gem、Ihaksi和版權公司之間的紛爭再度反轉。然而,在人們熱議這場版權糾紛的同時,也讓業內外的目光聚焦在了“版權獵人”的身上。作爲寄生於音樂市場中的一種“職業”,他們長期藉助版權交易中的漏洞,以及人們對於專業版權交易知識的匱乏,通過訴訟的方式牟利,而隨着“版權獵人”隊伍的不斷壯大,如今他們已然正在嚴重影響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碰瓷之說尚無定論

《野狼Disco》的版權大戲又出現了新反轉。2月7日,Ihaksi就《野狼Disco》版權糾紛一事再度回應稱,自己是被要求錄製視頻以證明這段伴奏是自己的原創作品,但這段視頻的發佈未得到允許,並表示自己不會介入到對《野狼Disco》主唱寶石Gem的訴訟中。毫無疑問的是,Ihaksi的這番回應讓事件又披上一層迷霧。

與此同時,Ihaksi的最新回應也讓外界的目光再度聚焦在瑪西瑪身上,從時間線上看,寶石Gem於2019年7月購買了該伴奏的非獨家使用權,2019年9月在國內流媒體平臺正式上線《野狼Disco》,而瑪西瑪則在2019年11月15日,也正是《野狼Disco》在國內名氣大漲時購買了獨家版權,並開始展開維權工作。

一時間,質疑瑪西瑪敲詐寶石Gem的聲音漸起。值得注意的是,寶石Gem和其經紀人在對外回應時都提到,在事件發酵前,一名陳姓先生曾與他們進行接觸,自稱是瑪西瑪的代表,提出改編閩南語版本《野狼disco》的要求以及鉅額分成要求。

北京商報記者登錄天眼查發現,瑪西瑪在司法風險類別下,顯示有案由爲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等10個開庭公告,集中在2019年6月。針對此事,記者第一時間多方聯繫此次事件涉事方,但截至發稿,未得到回覆。

“我個人認爲此次事件更傾向於是商業行爲。首先瑪西瑪購買這個獨家使用權是合法的,任何人都可以購買這個版權,只是瑪西瑪看到伴奏的商業意義和前景,發現伴奏的獨家使用權沒有被寶石Gem買斷。”一米觀察創始人王毅如是說。

依賴版權漏洞創收

究竟真相如何,目前尚無定論。但隨着事件的不斷發展,業內外開始將目光聚焦到了“版權獵人”的身上。樂評人陳青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由於現階段許多音樂版權交易平臺發展尚未成熟,對授權範圍沒有很好地向購買者展示,就會對購買者產生誤導,而也會有公司和個人藉助這個誤導從中牟利,我們通常將這些人稱之爲‘版權獵人’。”

北京商報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版權獵人”一方面會蒐羅各地冷門歌曲的版權,提前到版權交易網站或直接與原作者溝通買下版權,通過互聯網去推動歌曲的傳播,然後再通過打官司維權;另一方面他們會調查市場上新晉熱門歌曲的版權授權範圍,專門尋找沒有做好版權授權的、授權範圍有漏洞的歌曲,通過各種途徑買到版權,然後進行維權。

“‘版權獵人’不靠正規的版權授權賺錢,而是抓住版權漏洞來打官司做創收生意。”曾從事過“版權獵人”工作的王先生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總的來說,一種就是提前利用有問題的合同做圈套,一旦歌火起來,就拿着有問題的合同去維權;另一種則是專門看火的歌曲有沒有漏洞,說這是碰瓷一點都不爲過。”

通常情況下,音樂授權根據使用場景、購買類型的不同,價格在數百元到數十萬元之間不等,並未有一個統一的定價,“版權獵人”不需要付出過多的版權成本。

不斷壯大成行業頑疾

“‘版權獵人’的出現,一方面是因爲版權市場雖然在逐漸完善,但是還有漏洞;另一方面,近幾年版權所產生的收益是香餑餑,誰都想去分一杯羹,所以會出現一些公司一些人有想法去做這種事情。”在王毅看來,這次糾紛的教育啓示,第一個層面是通過這種事情的發酵,讓大家更加重視版權,尊重版權。第二個層面,告誡更多音樂人和創作人,需要簽訂完善的版權授權協議,不要出現網站和合同有出入的漏洞。

“我支持編曲作者獲得版權收益及分成。我也支持說唱歌手合理購買租賃伴奏,根據歌曲所獲的影響力升級與編曲作者的合作方式,在合理範圍。”音樂製作人Mai亦倡議編曲版權的立法,及完善相關機制,“建立更完善的版權體系,提高版權意識,這個世界的‘版權獵人’就會消失。”

“在國外有一種版權經紀人、版權商也會手握大量的版權,他們的存在是方便市場交易節省時間,給授權工作增加便利性。”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虎認爲,獲得版權後專門打官司的公司應該是存在的,但是這種公司不是主流,在版權界也並不受歡迎,“只有加強自身的版權意識,落實好授權的工作,把自己這一關做好,就不怕‘版權獵人’之類的事情”。

北京商報記者 盧揚 實習記者 伍碧怡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