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8268号建议的答复》和《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8286号建议的答复》。其中对于非洲猪瘟的防控举措、生猪调运和强制扑杀补助等问题,农业农村部都逐一给出了最新答复。

1、疫情防控——启动I级疫情响应

养猪人速看!关于非洲猪瘟的5点问题,农村农业部给出新答复!

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迅速成立防控应急指挥部,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应对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采取了重大突发动物疫情I级应急响应的相关措施,全力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生猪及产品调运——不搞一刀切、一禁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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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疫区所在县的种猪、商品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30公斤以下且用于育肥的生猪)经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检疫合格后,可在本省范围内调运;疫区所在县以外的种猪、商品仔猪经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检疫合格后,可调出本省;生猪产品的调运要求也做了相应调整。

近期,农业农村部已派出督导组督促各地规范落实调运政策,防止不作为,纠正乱作为,不搞一刀切、一禁了之。

3、疫情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公布,定期通报

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连续印发了《关于做好动物疫情报告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版)》等一系列文件,对动物疫情的发现、报告、发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农业农村部对发生的每一起非洲猪瘟疫情,都在认定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向有关部门和国际组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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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中,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逐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防疫主体责任,对发现非洲猪瘟疫情后不报告、不按程序报告、报告不及时或处置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的追责问责,并定期在农业农村部网站上就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4、强制扑杀补助——1200元/头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就非洲猪瘟扑杀问题进行了研究,已经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范围,确定扑杀补助标准为1200元/头,各地可以根据猪的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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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扑杀补助标准的通行做法一般为市场价格的50%~100%,我国现在的扑杀补助标准达到了市场价格的75%左右。

近期,中央财政提前下达了2019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并紧急下达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经费,支持各地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等工作。

5、泔水饲喂生猪——已经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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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是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主要途径,约占全部疫情的4成左右。国务院办公厅在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已经全面禁止了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呱呱三农编辑:蒿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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