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老农在整理古屋时意外发现一个古盒子,打开盒子发现里边有一沓发黄的账本,有三十多张票据,仔细一看竟吃了一惊!没想到从康熙、乾隆、嘉庆、光绪、道光、民国六个年代有那么多人欠他家有钱!自己祖先竟然是个有钱的大户!

账本上黄纸黑子写满了借账的名字和一份份契约,账本上记有别人欠的各种银两和粮食,计22笔帐,最多的一笔是借了2400文,,粮食4石2斗,数量之多。还有30份地契文书,大小格式不一,内容多样。这些地契历经康熙、乾隆、嘉庆、光绪、道光、民国六个年代都有,最早的距今已经有400多年历史。有的上面有的还盖着官印。

那份清代嘉庆年间加盖官印的地契文书,在薄如蚕纱的宣纸上盖有五方朱色官印。以毛笔书写的绝卖文契大致内容是,本地人张宏功将祖先遗留的土地卖给张宏谋,末书立契人、中间人和代契人姓名。这份民间契约,相当于合同文书,将土地产权置换等事宜交代和规定得一清二楚。

其中一份清代乾隆年间的“红契”,颇为鲜见,上面详细记载了当时土地交易等情况。张某向村里上年龄的人打听,账本上的名字都是祖上老几辈的人,有的距今400多年了,看来这么多白纸黑字的账单还有盖有大印的官契都成了一堆废纸!那些欠账人早已成了一撮黄土!没人给这些账买单了。

据了解,地契作为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贷款。旧时多在宣纸上用毛笔书写而成,后期又出现木刻版、雕版、石雕、铜板雕、木雕、印刷等多种形式。古时的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立契后,向官府交税的叫税契。官府办理过户过税手续后,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加盖州县官印就成了官契或红契。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力。

地契作为古代土地制度的重要凭证,可以了解我国近代民间土地交易方式,反映当地土地的买卖状况和管理政策,有一定的历史研究和收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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