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4月是全国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为宣传普及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知识,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法制意识,4月20日上午,梅县区医疗保障局与梅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华侨城广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暨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现场咨询活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管,重点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全社会关注医保和社保、维护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今年4月是全国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为宣传普及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知识,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法制意识,4月20日上午,梅县区医疗保障局与梅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华侨城广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暨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现场咨询活动。

欺诈骗保“套路”有多少?梅州梅县这场活动为您解答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黎红英、梅县区副区长谢芳、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陈超雄、梅县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华新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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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向市民群众宣传讲解有关打击欺诈骗保、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等的政策。为方便广大离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按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工作人员还现场为群众认证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

记者了解到,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关系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领取,除了活动现场认证外,还可以到社保局和邮政储蓄银行定点认证或通过网络进行认证,一年需认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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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活动现场还开展了义诊和赠药活动,诊疗台前围满了前来咨询的群众。“早上散步看到有义诊的活动,就过来了解一下。平时就有点脑供血不足,让义诊的医生给我看看,拿点药吃,不用去医院排队,方便很多。”今年83岁的市民李证样说。

据了解,本次活动主题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通过党建引领志愿服务,党员志愿者们用最贴心细致的服务,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管,重点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全社会关注医保和社保、维护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梅县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华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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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人人有责。近年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多发频发,严重损害基金安全,损害广大参保人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二、涉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案例回放:XX市XX医院以“免费”为幌子接送健康老人住院,病人是演的,病床是空的,病历是假的,以此骗取医保基金。以为“天上掉馅饼”,最终锒铛入狱。

XX县XX卫生院联合不法分子聚敛医保卡,虚构诊断,虚开药品,虚假备案,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并移送司法机构。

三、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案例回放:XX连锁药店,为消费者购买米、面、油及保健品提供医保刷卡结算服务,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

四、涉及参保人员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案例回放:参保人XXX从药贩子手中购买住院假发票并返回参保地报销,以诈骗罪依法处置。

五、涉及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人员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六、有哪些举报形式?

两种举报形式任选其一。

1、实名举报,是指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的检举、揭发行为。

2、匿名举报,是指不提供真实身份的举报行为。

七、举报线索提供多久后能反馈和办理?

对于要求反馈并有可靠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在此期限内需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案件,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说明原因。

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视情况可以延长至3个月办结。特别重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八、举报方式

1、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各地医保局。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0753—2181796

梅江区医疗保障局 0753—2195560

梅县区医疗保障局 0753—2595991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 0753—3265001

平远县医疗保障局 0753—8125668

蕉岭县医疗保障局 0753—7188257

大埔县医疗保障局 0753—5559286

丰顺县医疗保障局 0753—6888313

五华县医疗保障局 0753—4888992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实习生】邱珂娜

【通讯员】刘洪桥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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