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上海,记者 黄一灵)讯,因违反打击洗钱的监管规定,邦盟汇骏被香港证监会谴责和罚款370万元并暂时吊销其负责人员的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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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邦盟汇骏)没有遵从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遭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及罚款370万元。同时,证监会亦暂时吊销邦盟汇骏的负责人员邓颖芝的牌照,为期五个半月,由2020年2月11日起至2020年7月25日止。

据邦盟汇骏官网显示,邦盟汇骏是一家多元化金融服务公司,为国内客户提供企业上市融资、财富管理、海外移民等金融服务。

存四大违规行为,是负责人未履行职责所致

资料显示,邦盟汇骏的数名客户曾在2016年认购两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配售股份,其后在一连串场外交易中以买卖票据的方式,将大部分或所有有关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香港证监会发现,在这些价值介乎440万元至8.559亿元的场外交易具有多项可疑的特点,包括配售股份的认购款额与有关客户的财务状况不相符、及除了买卖配售股份外,有关客户没有在其邦盟汇骏的帐户进行任何其他交易。

同时,在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邦盟汇骏四方面行为有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打击洗钱指引》)等规定:

一是没有实施足够的内部监控措施,以减低与透过买卖票据进行的可疑交易有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

二是没有识别可疑交易,并就此进行恰当的查询及足够的审查,以及在适当情况下考虑将有关交易向联合财富情报组汇报;

三是没有进行适当的客户尽职审查,以及确保客户数据反映现况及仍属相关;

四是没有制定足够及有效的程序,以识别政治人物和根据恐怖分子及制裁指定名单进行筛查。

值得注意的是,邦盟汇骏的违规行为是邓颖芝没有履行其作为负责人员及邦盟汇骏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所致。

香港证监会指出,邓颖芝没有识别可疑交易及就此进行适当的查询,亦没有确保邦盟汇骏已设立及执行足够和有效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以减低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

考虑到后续邦盟汇骏及邓过往并无遭受证监会纪律处分的记录,且采取补救行动,以加强其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及监控措施,并承诺在12个月内向证监会提供一份由独立检讨机构编撰的报告,以确认所有已识别的关注事项均获得解决,香港证监会对其作出谴责和罚款370万元并暂时吊销其负责人员的牌照的处罚。

券商实操遇难题,反洗钱监管持续加码

事实上,关于打击洗钱和反洗钱的监管,一直保持高压态势。

据财联社不完全统计,光2019年,就有东兴证券、海通证券、信达证券、国信证券、光大证券、申万宏源、大通证券、东海证券、招商证券等9家券商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被处罚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罚金在20万元至80万元不等。

为何监管对券商"反洗钱"不到位的处罚就越来越常见?这主要源自监管层对于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某资管部合规总监表示,"行业内有句开玩笑的话,反洗钱几乎逢查必罚,因为目前很多对券商的反洗钱要求,在实操过程中基本上是做不到的。

另据某券商合规人士表示,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识别一直是反洗钱监管工作的难点。

该券商合规人士解释称,"围绕反洗钱新规19号文的制度修订,各家券商也都在内部重新按照新规修订合规制度,其中,受益人识别工作就很难推动,即便现在我们要求销户也要提供材料做完识别再销户,但更多的是客户根本不愿意来销户,反正也没钱在账户里。另外可疑交易的识别也很困难,系统会自动进行一些基础的识别工作,但还是需要一定的人力去识别,(券商)营业部合规岗人员少,工作量大,最后对这种识别很可能就流于形式了"。

不过,2020年反洗钱监管仍会继续加码。

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强调,将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协调机制建设,继续强化反洗钱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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