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为推进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沾化区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事业单位“红黑名单”,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推行“红黑名单”管理。在登记监管中,因诚实守信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区本级党委、政府依法依规认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连续3年评为A级,其它依法依规列入应予褒扬的诚实守信等典型事业单位,记入“红名单”。相反,发现事业单位存在未按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的、未按规定报送并公开年度报告的、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异常情形,或因违法失信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区本级党委、政府依法依规认定及其它依法依规列入应予从严惩戒名单的严重失信情形,经查实后,记入“黑名单”,并列入异常信息名录库,通报事业单位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

注重“红黑名单”结果运行。区编办召集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集中讨论决定,对纳入守信“红名单”的,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先树优、单位增编进人等方面优先考虑。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存在问题的,列入异常信息名录库,实行重点监管。情节严重的,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滨州市沾化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强化网上信息监督。“红黑名单”一经认定,区编办将通过“双公示”账号将相关名单信息上传信用中国网站,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依托各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使纳入“红黑名单”的事业单位信息共享,为有关部门实施奖惩提供技术支持。“红黑名单”监管模式的推广运用,大大提升了全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了事业单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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