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浮槎《秋坪新语》记载我家的两件事,其中一件记述我已故兄长晴湖家东楼的鬼(这座楼在兄长宅子西边,因为上代没有分家时,楼在大宅子的东边,所以沿用旧时的叫法),这件事不假,但细节记得不够详尽而已。

这座楼建筑于明朝万历四十三年,距离现在一百八十四年了。

楼上楼下,一共吊死过七个人,所以没有人敢住。

当天晚上,事不得已打开这座楼,就发生那样的变故。

这大概是看风水的人所讲的凶方吧?

不过,在旁边的一座小楼,居住的人家却子孙繁衍,真是不知什么原故。

另外一件记载我儿子汝佶临死时的事,也有六七分的准确。

只是西北商人附身说话讨债的事,却是野鬼假装来骗取供品。

后来认真追问西北商人的姓名、住址、年月和见过听过这件事的人,野鬼才无话而去。

汝佶和债主打官司时,刑部曾经仔细核对过他欠债的数目,都有文件记录,也没有这件事。

原来张姓和纪姓世代婚姻,妇女们相互传说,不会没有一点增减的。

哎,所见相同而讲法不同,所听相同而讲法不同,传闻相同而讲法又不同,鲁国史书还这样,何况野史小说呢!

别人记录我家的事,哪些符合事实,哪些不符合,我是知道的,其他人不能知道。

那么,我记录别人的事,是根据听说的人转述的,有的假,有的真,有的遗漏,人家会知道,我也不会知道的。

刘后村的诗说:“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唱蔡中郎。”

可见并非今天才如此,从古到今都是这样。

只要不丧失忠厚的意思,稍为保存劝善惩恶的目的,不像《碧云騢》那样颠倒是非,不像《周秦行记》那样带着个人恩怨,不像《会真记》那样描绘才子佳人,不像《杂事秘辛》那样描写男女Y乱,希望不会被君子所唾弃就是了。

《阅微草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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