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位网友,关于我局对洪湖市华康大药房的相关处罚事实声明如下:2020年1月28日,因接到消费者投诉,洪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经了解,该药房元月23日从仙桃某司购进一次性劳保口罩44000支,购进价格0.6元/支,销售价格1元/支,该批次口罩没有中文标识。经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洪湖市华康大药房销售一次性口罩38000个,购进价格0.6元/只,销售价格1元/只,其购销差价额高过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文件规定的15%标准,涉嫌哄抬价格。

(原标题:【声明】关于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对华康大药房的相关处罚)

【声明】关于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对华康大药房的相关处罚声明如下:

各位网友,关于我局对洪湖市华康大药房的相关处罚事实声明如下:2020年1月28日,因接到消费者投诉,洪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经了解,该药房元月23日从仙桃某司购进一次性劳保口罩44000支,购进价格0.6元/支,销售价格1元/支,该批次口罩没有中文标识。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该药房违反两条规定:一是“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二是“所售商品无参照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目前,洪湖市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我们将进一步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民相关需求感谢网民的关注,让我们一起为洪湖加油!

洪湖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2月12日

药房将进价0.6元口罩卖1元被罚 湖北洪湖市回应


李曦 本文来源:洪湖发布 责任编辑:李曦_NN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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