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把别人车辆上的机动车号牌套在自己车上使用,为了逼真,还特意“改头换面”,这司机看似很会“投机取巧”,“聪明绝顶”,把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克隆变换成“正常”车辆,但终究逃不过“大数据分析研判”的逻辑关系。近日,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利用机动车稽查布控系统就查获了这样一位“聪明”的司机。

2018年10月25日,桐柏县交警大队埠江中队执勤民警根据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稽查布控系统显示,发现一辆黑色长城牌越野汽车疑似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民警通过稽查布控系统进行仔细研判后,发现该车同一时间点在多个地方出现,经仔细核对,发现前挡风玻璃处相关标志和饰物明显不一样,一定有其中一台涉嫌套用号牌。埠江中队民警根据该车行驶轨迹立即出动,在该车活动路段设置缉查卡点,对该车实施拦截检查,下午15时59分许,成功在鲁艾239省道平氏路口路段附近将其查获。现场执勤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终端PDA查询该车车牌号豫R8GXXX,发现该车车辆识别代码与该车号牌登记注册的识别代码明显不一致,驾驶司机最终承认了自己套用他人车辆牌照,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执勤民警通过车辆识别代码查询到该车的真实号牌为沪C11XXX,该长城牌越野小型汽车已达报废标准,车辆状态为注销。该车查获后,民警及时通知豫R8GXXX的实际车主到交警部门进行了辨认,确定该车牌就是原来从自己的车上卸下的那副车牌,这才有了“真假李逵”的双胞胎合影。

经查,该车驾驶司机樊某,男,准驾车型:C1,因自己的长城H3灰色与朋友何某的H5黑色很相近,之前想通过套用何某的号牌,但何某本人并未同意,后未经其朋友的同意,私自将该车牌卸走安装到自己的长城H3上,并仿照该车牌的真实车型,将车头改的和H5外观一样,且将车身颜色改成黑色,达到全部克隆该真实车牌的目的。其朋友多次问其索要号牌未果,自行又补领该机动车号牌。

樊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30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收缴,强制报废。

桐柏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为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不要耍小聪明“投机取巧”套用他人的机动车牌照,更不要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如果自己车牌被盗或被套用要及时报警,通过正常的套牌申报法定程序更换新的号牌,避免套牌产生非本车的违法记录等问题,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云 肖书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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