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白玉县检察院指控扎西某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了“听庭评议”,邀请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公安干警全程旁听了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开展评议,并认真听取了评议意见。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举止规范,沉着应对,紧紧围绕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认定、侵权责任和法律适用,有理有节的讯问、示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当庭认罪,并愿意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和补种树木以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最后,法庭全部采纳了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公诉意见和诉讼请求。

在评议会上,评议人员围绕“文书质量、出庭规范、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整体效果”五个方面,对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表现进行了点评,对本次庭审表示肯定,并对此次出庭的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表现给予高度评价。同时,评议人员建议我们要多组织村民、村干部、乡干部参与类似案件的旁听,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起到震慑作用,进一步树立群众的环保理念意识;通过“以案释法”树立群众和乡村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该院副检察长陈志刚表示:各位代表、委员的评议意见,对今后我院办理保护环境资源案件起到了指引作用。下步,白玉县检察院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着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全力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希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给予大力支持。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