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如合同履行、医疗纠纷、产品质量、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的处理提出指导意见,突出强调了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并重、加强对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等要求。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涉疫情相关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指导。

(原标题:最高法: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涉疫情相关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指导。

《通知》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诉讼程序等方面内容。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如合同履行、医疗纠纷、产品质量、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的处理提出指导意见,突出强调了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并重、加强对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等要求。在执行方面,要求各地法院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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