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省、市、县综治委和省委、市、县委政法委关于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护航推进脱贫攻坚民生工程,我院强力推进各项措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镇巴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副检察长吕晓任组长,刑事检察部副部长等为成员的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工作专班,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推动我院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工作。制定了《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二、狠抓重点任务,强化诉讼监督。着眼于全县农村、社区,围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工作,全面覆行检察职责,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各类犯罪依法快捕快诉。

(一)重点环节。依法惩治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犯罪。

(二)重点案件。依法惩治发生在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中的犯罪对与扶贫开发相关的涉农领域发生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一并纳入专项工作。

三、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加强扶贫领域案件检务公开、庭审公开、以案释法,扩大办案效果。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对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定期开展系统性的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扶贫干部的法律意识,强化廉洁观念和守住底线的自觉性。针对扶贫领域的犯罪和诱发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源头预防的对策措施,建立预警机制,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综合治理检察建议。

文 郝卫东/赵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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