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原件或验原件,收复印件)。4.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或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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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本级公租房已启动申请程序

需要申请的小伙伴

可以提出申请啦

那么申请公租房需要

哪些条件呢

来看

市住建局的权威回复

六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六安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常住户口,且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实际居住1年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资产在5万元(含)以下;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住住房保障的;

5、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属城市低保家庭的,提供《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属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提供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成员月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家庭主要资产证明材料(原件);

5.房屋权属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或房屋档案查询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原件);

6.其他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残疾证、优抚证等)。

二、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

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六安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新就业的无房职工;

2.申请人参加工作1年(含)以上;

3.申请人已与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正式办理录(聘)用手续;

4.申请人在六安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无房产,且在六安市范围内未享受住房保障的。

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办理的正式录(聘)用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原件或验原件,收复印件);

5.房屋档案查询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原件)。

三、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

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六安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已依法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年(含)以上;

2. 申请人连续缴纳养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

3.申请人在六安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无房产,所在企业未解决住房。

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或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未提供住房证明,房屋档案查询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原件)。

三、申请地点

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单位座落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附:市、县(区)住房保障工作业务咨询热线

市本级:0564-3925058

霍邱县:0564-6031196

金寨县:0564-7062798

霍山县:0564-5105721

舒城县:0564-8675979

金安区:0564-3925645

裕安区:0564-3332535

叶集区:0564-2770566

开发区:0564-363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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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六安广播电视网

编辑|小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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