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政局对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关于“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精神,确保国庆期间我市各类社会组织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民政系统及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清远市民政局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全面加强市级社会组织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民政局于近日对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抽查了民办培训学校、民办培训中心、民办养老机构和民办残障儿童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

9月27日至29日,市民政局分别对彩虹桥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启智智障人士服务中心、爱心养老服务中心、工商技工学校、新科职业技术学校等十家市级社会组织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证照取得及年检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听取了相关负责人有关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介绍。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相关社会组织的安全意识,使相关责任人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相关社会组织尽快落实整改,加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确保我市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隐患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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