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后,2017年8月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标志着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从法律层面确立了P2P的合法身份。《办法》出台后,按照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框架设计,银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分别于2016年底和2017年初,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近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举行资产管理联盟系统上线暨第三批网络借贷主体逃废债名单发布会。

备案后合规平台的发展不可估量,投资机构仍看好P2P

此次会议透露了几点内容:

1、行业流传的“1号文”虽然没有见到文件真身,但是真的,既《关于进一步做实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简称“1号文”)。

2、北京市网贷行业整治期进入行政核查阶段,预计6月底结束。

3、网贷行业发展方向愈发明确,今年下半年,全国或将启动行业分批试点备案。

4、目前仍然有不少投资机构看好网贷平台,网贷具有其自身的巨大优势。

5、未来备案试点工作完成,合规平台的发展不可估量。

备案标志着P2P不仅从法律层面获得认可,从监管层面也将落地

备案后合规平台的发展不可估量,投资机构仍看好P2P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网贷行业监管体制及业务规则,明确了网贷行业发展方向,为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持续审慎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

《办法》出台后,按照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框架设计,银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分别于2016年底和2017年初,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随后,2017年8月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标志着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从法律层面确立了P2P的合法身份。

2019年4月8日晚间,一份疑似《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有条件备案试点工作方案》初稿的文件流出。文件核心内容与媒体报道的内容大体吻合,据P2P黑板报判断此文件应该是一份未定稿的备案文件。

监管层有意争取在2019年下半年在部分发达地区开展试点备案工作,完成少量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防范重大风险三年攻坚战的总体实现要求,在2020年完成全国范围内存量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备案标志着P2P不仅从法律层面获得认可,从监管层面也将落地,行业有序合规发展开始。

2019年整个网贷行业的二八效应将更加显著,逐步呈现两极分化的走势,将加剧行业格局的重塑。

这预示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折时代。面对监管合规的要求,所有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都在经历着艰难的“蜕变”之旅。合规平台将“化茧成蝶”,不合规平台被淘汰出局。

◆ 来源 |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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