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飞线充电引发火灾 电动自行车被烧毁

被烧得面目全非的电动自行车。百姓热线记者 常凯 摄

【鹤壁新闻网讯-鹤报融媒体记者 常凯】“看着被熏黑的门和烧得只剩骨架的电动自行车,我们真是后怕。”10月29日,淇滨区黄山小区居民王先生致电百姓热线反映,10月28日凌晨,该小区一辆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在楼道口充电时着火了。

10月29日8时许,记者来到黄山小区8号楼3单元,起火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被移到空地。现场还能闻到烧焦的味道,楼道门被熏得黑乎乎的,地面上还残留着灭火时的干粉。

“好在着火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停在楼道里,旁边也没有太多杂物,火势很快就控制住了。”王先生说,飞线充电的危害太大了,很容易引发火灾,可小区里飞线充电的现象屡禁不止。

据该小区另一位业主介绍,事情发生在10月28日凌晨零时许,由于当时是深夜,这辆放在楼道口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着火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被发现,直到烧焦的异味儿扩散开来并发出砰的一声响,小区保安和业主才赶来灭火。

黄山小区物业公司的朱经理表示,在日常的物业管理中,他们一直很重视消防安全,这件事情发生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在每个单元楼的楼道里再次张贴通知,提醒广大业主不要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郑州一小区电动车失火致3死4伤

2018年8月23日,郑州市管城区金银村小区1号楼3单元楼道口一辆电动车起火,并引燃了20多辆电动车,产生大量毒烟,致3人死亡、4人受伤。

据记者了解,涉事小区确有飞线充电(从室内拉线到室外充电)现象。大火过去仅两天,电动车在楼道口乱停乱放、私拉电线充电的现象又“恢复如初”了。

2014年3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草案)》时指出,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行为必须改正,如不改正均可处200元罚款。(综合《河南商报》《东方今报》)

总值班:陈 鸿 责任编辑:韩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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