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林芳羽) 近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工业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侵犯工业企业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了在朋友圈发表的不实言论,并通过自治区级报刊媒体向原告赔礼道歉。

网传小视频截图

据悉,张某是与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快运公司员工。2018年8月20日上午,张某进入金川公司园区熔炼桥下的捞渣池,用手机拍摄其沉渣池,并在视频中配音称:“你们看看,金川都是骗人的,这么黑的水里捞出来这么恶心的东西,这些全部都是排去海里或虾塘。”之后,张某将此视频发送到其微信群及朋友圈,经多人多次转发后,在当地形成了较大的传播范围,金川公司也因此陷入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中。

经查,金川公司是一家以采、冶为一体的有色金属企业,按照工艺流程,企业的熔炼闪速炉生产出的铜锍在温度达到1250度左右的时候,需要通过水粹工艺进行降温打散,所以建设了铜锍水粹系统进行处理。该系统所有冲渣水循环回用,从不对外排放。此外,该企业的污水排放也严格按照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完全符合环保部门规定。但张某未了解真实情况,便拍摄了铜锍水粹的视频,造谣称冲渣水是要外排入海的工业废水,给金川公司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工业企业案件的方爵法官找到被告张某了解情况。期间,张某向法官承认了自己在8月份的爆料实属造谣,并清醒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原来,就在其发布视频的前一天,有网友在朋友圈发图称金川公司有大量黑色水体直排入海,获得巨大舆情关注。虽然后经有关部门辟谣,网友所发图片是虾塘开塘清理塘中淤泥而将尾水直排入海,并非金川公司排放。但张某从中得到灵感,怀着哗众取宠的心理发布了该条视频。

考虑到张某主观恶意不深,并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当事人申请,法院组织当事双方来到工业巡回法庭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现场,张某向金川公司诚恳道歉,表示愿意公开道歉,次日,张某便在《广西日报》上发表了《道歉声明》,并获得了金川公司的谅解。该案最终以调解成功结案,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特别是图一己之力损害公共利益,扰乱正常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触碰底线的网络言行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广大网友在面对形形色色的网络信息时,应当理性判断,尊重常识,不要被别有居心者利用,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帮凶。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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