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9时起,将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自1月23日启动以来,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持续了1个月。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部分省份调整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分别是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山西。如 2 月 21 日 14 时起,甘肃省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2 月 22 日 9 时起,辽宁省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2 月 23 日 24 时起,贵州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由省级一级调整为省级三级;2 月 24 日零时起,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2 月 24 日零时起,云南省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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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的调整,无疑是一个好的信号,疫情形势有所好转。在 2 月 23 日的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纪乐勤也提到,从疫情数据来看,新增确诊病例数在下降,广东省在积极推行分区分级差异化的防控策略,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部分企业正在科学有序复工复产,社会生活开始呈现新气象。”

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其中,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Ⅱ级)事件,均由省人民政府成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那么什么时候才会终止应急响应?《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应急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取消限制性措施。

最后再次提醒,目前疫情尚未结束,疫情输入和人员集聚传播风险仍然存在,公众千万不能掉以轻心、放松警惕。“必须按照防控指引要求,居家不出门、出门戴口罩、不串门、不聚会、常通风、勤洗手。”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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