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一名常年進山捕獵的獵人向新京報記者講述行業內幕時稱,一天能捕獲幾十只野生動物,好的一隻能賺上千元,“現在這些動物確實越來越少了。今日,對於當地野味監管情況,記者聯繫了萬州區林業局,一名工作人員稱,近期他們已經按照上級要求,對區內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進行了暫時封存,禁止交易,後續還需等相關指示。

(原標題:野味獵人講述行業內幕 :一天捕獵幾十只,“野生動物越來越少了”)

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文簡稱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事實上,禁食野味的“戰鬥”已打響多日。1月下旬至今,多地嚴查野生動物販賣案件,部分省市也出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的地方法規。

新京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不少地方,早已形成了獵人進山捕獵、供貨商“洗白”轉賣的野味產業。

產業鏈的源頭,獵人的角色不可或缺。近日,一名常年進山捕獵的獵人向新京報記者講述行業內幕時稱,一天能捕獲幾十只野生動物,好的一隻能賺上千元,“現在這些動物確實越來越少了。”

全面禁食野味  下一步將適時啓動立法修法

關於禁食野味,上述《決定》解釋稱,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等。

這意味着,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制度確立。

多地也制定了相關法規。記者瞭解到,2月11日至18日期間,廣東省、天津市、福建省等地相繼通過相關決定,規定了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範圍、措施、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網絡平臺法律責任也被提及。

福建省出臺的法規中提到,要在監管層面覆蓋“野味產業”全鏈條,同時,實施聯合懲戒,通過將違法信息納入信用“黑名單”等措施,讓沒有節制的“野味消費”成爲“過去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在答記者問中表示, 當前,野生動物非法交易仍廣泛存在,“野味產業”規模龐大。必須全面禁止以食用爲目的的野生動物交易及相關行爲和活動,包括有形市場、網絡交易、黑市交易、走私販賣等各種非法活動,斬斷非法利益鏈條。

對於下一步相關立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表示初步考慮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擬將這一修法項目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此外還將修改動物防疫法,適時啓動有關立法修法工作。

溯源 

獵人進山捕獵供貨 “一天能打幾十只”

嚴打之下,不少地方原本隱祕的野味販賣鏈條浮出水面。

記者調查發現,在這個鏈條中,獵人的角色不可或缺。他們進山捕獵,再將獵物轉賣給中間商,然後流向市場。

日前,記者通過“湖北野味QQ羣”聯繫上一名供貨商陳昇和一名野味獵人李保。他們講述了“野味江湖”的行業內幕。

李保家住重慶萬州龍駒鎮,鎮上有大片適宜野生動物生存的深山老林。山頭成了他的獵場。

龍駒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他自小就知道這裏有麂子、野豬、金雞等多種野生動物。

李保每天下午三四點鐘放上夾動物的套子,第二天早上去取。他捕獲的果子狸、豪豬、竹鼠、黃麂等動物,“一種動物每天能打十多隻。都是活的,只有腿部被夾之後有點受傷。”

龍駒鎮的捕獵情況並不少見。當地農貿市場一名檔主告訴記者,他能提供麂子、野豬、土豬等野味。當地有一些獵人,他們抓到野生動物後,會將貨出手給野味販子。

早年間,在川渝這些深山中,打獵曾經盛行。農戶自制火藥槍,帶上訓練的獵狗,常常進山打些野兔回來。

龍駒鎮農扶中心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後來一些人開始電擊野生動物,因爲電死過人,後來也沒什麼人用了。但還是有人收不住手,改用捕獸夾盜獵,動物一旦踩上去,就會被死死夾住。曾有牛犢誤踩,牛腳當即被夾斷。

這位工作人員介紹,之前林業站有執法權,對於這類獵捕情況,他們會沒收工具再進行處罰。但現在執法權歸入新成立的綜合執法大隊,但眼下他們也未取得上級部門的授權,不好開展相關執法活動。

今日,對於當地野味監管情況,記者聯繫了萬州區林業局,一名工作人員稱,近期他們已經按照上級要求,對區內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進行了暫時封存,禁止交易,後續還需等相關指示。

野味獵人講述行業內幕:一天捕幾十只 一隻能賺千元

▲龍駒鎮農貿市場。

牟利

加價轉賣給飯店、會所 一隻黃麂能賺三千元

捕獵不需成本,但收益可觀。

李保把動物定好了價。有45元一隻的野兔,90元一隻的白麪狸,還有按斤賣的黃麂。就拿黃麂來說,五十斤重的要賣65元一斤,一隻就能賺三千多元。

他把這些貨出售給供貨商,供貨商還會加價賣向各地的酒店、會所,甚至一些小餐館。

做臘肉生意的張翠花也稱,她認識常年打獵的獵人,能提供各種野味。

這個獵人叫王富貴,龍駒鎮人,老家在山裏。兩人認識多年,張翠花說,王富貴不愁銷路,很多人知道他在打獵,找他拿貨。

有買來自己喫的,有給領導送禮的,也有開餐館賣的。張翠花不關心這些,如果要的貨多,她還會給一些優惠。

爲做成這單生意,張翠花將王富貴叫到自己店裏,與記者面談。

王富貴稱自己本來是屠夫,打獵“就像別人打麻將一樣”,當作一種消遣。

他告訴新京報記者,獵人抓野生動物,多在秋冬季進行。到了九十月份,就有人開始放夾子,春節前是獵捕的高發期,一是這時捕獵更容易,二是此時市場需求也更大。

他們這些土生土長的人,都知道當地有什麼野生動物,平時觀察一下,大致會猜出動物們的活動軌跡,有時頭一天放夾,次日就會捕到。

“抓到什麼算什麼。”王富貴稱,他手上一般只有麂子、野豬、土豬3種動物。

王富貴帶新京報記者到他的倉庫“驗貨”,他在鎮上一間空房子內放了一個冰櫃當作倉庫。

記者現場看到,冰櫃裏有七八隻麂子,土豬、野豬沒貨。王富貴稱,“貨只能給一個人看,你看了貨,哪怕是你再帶人來都不能再看。”

王富貴也知道,他獵捕的有些是保護動物,他只是輕嘆“東西確實越來越少了。”

野味獵人講述行業內幕:一天捕幾十只 一隻能賺千元

▲王富貴售賣的麂子。

販賣

供貨商掛靠養殖場“洗白” 稱“不愁沒市場”

“野豬被捆住四肢就地放血,被剝皮的動物躺在污血中,被宰殺後的鱷魚也直接在化肥袋子上切塊。”

這些視頻畫面來自湖南永州一位野味賣家的朋友圈,他發佈了多種野生動物的銷售廣告,有野豬、獐子、土撥鼠、鹿、河麂、鱷魚等十幾種。

“讓候鳥飛”工作人員天將明告訴記者,市面上野味商販出售的野生動物,基本都沒有檢驗檢疫證明,往往是宰殺後直接出售,“哪怕是一些從養殖場內出來的,也很少有檢驗檢疫證明。”

這些被捕獲的野生動物大多上了食客的餐桌。“做環保後我才知道,原來人喜歡喫的野味那麼多。”

據媒體報道,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一項針對全國21個大中城市的調查發現,50%以上的餐廳經營野生動物的菜餚,46.2%的城市居民喫過野生動物,2.7%的居民經常喫“野味”。在江西、湖南等地,有喫貓頭鷹、老鷹治頭疼的說法。在湖北,則有喫蛇強身的說法。有些人認爲喫“野味”是身份的象徵,有些人則出於獵奇心理食用。

陳昇是四川綿陽的野味販子,長期從獵人李保那裏拿貨,他坦言,這個行業利潤高,同時風險也高,“幹這行安全第一,出事就麻煩了。”

平時,陳昇爲了躲避風險,他還會通過養殖場“掛靠洗白”。

所謂的“掛靠”,其實就是借養殖場的名義賣貨。陳昇稱,這是行業潛規則,給養殖場點錢就能辦。讓養殖場在動物耳朵上打個條碼,死的動物發貨地直接寫成養殖場。一些養殖場也會抓一些野生動物混在一起賣,“是不是野生的從外表很難看出來,只要養殖場各種證件齊全,也不會被罰。”

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檢測中心技術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只要有證,目前的技術無法直接鑑定野生還是人工繁殖。

湖北封路後,陳昇用“蔬菜車”運野生動物,“長期做這個,肯定有熟人,通知一下,我們就繞路走了。”

對於行業,陳昇並不擔憂,“(喫野味)這個需求的存在,就一定會有市場。市場還會恢復,但如果加大懲罰力度,我們的風險就高了,價格也會高。”

隨着各地對販賣野生動物的嚴查,野味販子也變得謹慎。今日,記者提出想再去看貨時,他果斷拒絕,“這個時候不敢讓生人來家裏,疫情過了都好說。”

野味獵人講述行業內幕:一天捕幾十只 一隻能賺千元

▲一野味商販在朋友圈發佈的野味出售、代辦證件廣告。受訪者供圖

查處

多地響應嚴查野味販賣 一個月破案1787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周珂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之前的修法是鼓勵經營性利用,沒有真正達到保護目的,在法律實施中存在野生動物繁殖馴化、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漏洞。

完善法規的同時,多地也嚴查野生動物交易,對集貿市場,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等區域進行拉網式排查。

1月28日,湖南職能部門查處了“野味帝國”非法經營窩點,現場查獲河麂凍體10只、野豬凍體1頭、竹鼠凍體10只、野兔凍體57只以及鳥類凍體200餘羽等。

野味獵人講述行業內幕:一天捕幾十只 一隻能賺千元

▲永州林業查處一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窩點。

2月19日,江蘇常州警方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價值近千萬元,當場查獲扣押狩獵野生夜鷺鳥2000餘隻。非法團伙三個月收購四萬多隻夜鷺,通過貨車運到廣州等地養殖。養殖人販賣給野生動物批發市場,買家再轉賣給各大酒樓、飯店。

據統計,1月23日至2月11日期間,各地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野生動物刑事犯罪209起、行政案件473起,打擊違法犯罪人員690人,收繳野生動物38190頭(只)、野生動物製品2347公斤。

日前,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截至2月21日,各地公安機關累計查處非法運輸出售野生動物案件1787起。

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決定》後,不少地方也應聲而動,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新京報記者從神農架林區林業管理局獲悉, 2月25日神農架林區取締全區14家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僅保留19家用於科研的養殖場所,並向符合規範的養殖場發放了防控服、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資。

昨日,《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在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公佈,狗、蛇、田雞、甲魚等在可食清單外的動物,或將被禁止成爲“盤中餐”。

爲將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工作自覺融入當前疫情防控大局,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2月25日,福建省南平市檢察院制定出臺《關於開展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檢察監督專項行動的意見》。

(文中陳昇、李保、張翠花、王富貴均爲化名)

李曦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李曦_NN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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