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曾轰动全国的四川女子夜跑被害案在乐山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健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同时对其抢劫、盗窃的金手镯等物品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亲属,对其违法所得13629元继续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四川夜跑女子被害案凶手被判死刑脸色骤变要求发言 曾拒不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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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据红星新闻报道,事情发生于2017年12月14日。31岁的王某欣在18时左右出门去夜跑,在发了朋友圈说因为下雨要往回跑之后却迟迟没有回家,之后她就这样离奇失踪了。她的家人焦急万分,多方寻找。12月22日,他们得到警方通知,王某欣的遗体被找到,涉嫌抢劫杀人的凶手李健也被抓获。

原来,李健在王某欣跑步的时候遇上了她,在与她搭讪的过程中,他看到王某欣树上的金手镯,于是起了歹心,他威胁王某欣交出手镯后让其离开。看到王某欣走了七八米就掏出了手机,他以为她要报警,于是又追上王某欣,让她把手机也交出来,并胁迫她进入绿心路环线旁边的小路深处。好几个小时之后,李健将手机和金手镯还给被害人,让她不要报警,随后就让她离开了。

 四川夜跑女子被害案凶手被判死刑脸色骤变要求发言 曾拒不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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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王某欣拼命往公路方向奔跑,李健以为她要去报警,于是追上去用手机打王某欣的后脑致其晕倒,在掩埋王某欣的过程中,她醒了过来,李建又用石头多次击打被害人的头部,然后拿走她身上的物品,将其掩埋后逃离了现场。12月15日,李健将抢劫和盗窃的物品拿去典当。12月21日,民警在李健租住的屋子里将其抓获。

4月22日,乐山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在宣判过程中,身着红色上衣的李健竟不时面露微笑,当听到“判处死刑”时,他的脸色陡变。宣判结束后,李健大喊“我要发言”,随即被法警带出法庭。在此前的庭审中,李健就曾一言不发,不回答问题,不悔罪认罪。被害者的家属放弃赔偿,只求判凶手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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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结束后,旁听席中的受害人家属和群众齐声鼓掌,王某欣的父亲、母亲不禁失声痛哭,跪倒在地,向法官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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