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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连市某商场内一名男子是手机销售员,负责OPPO牌手机销售,进货和出货登记管理,他利用如此便利条件,监守自盗,将45部价值10多万的手机全部匿下,据为己有。近日,法院判决该男子犯了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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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唐岳飞原是大连欧珀商贸有限公司在大连市普兰店区苏宁易购万达广场店的OPPO牌手机销售员,负责该店OPPO牌手机的上报进货、到货确认、库存管理及手机销售事宜。干了一段时间,唐岳飞每天面对这么多价值不菲的新款手机,心里打起了算盘,由于进货、销售、登记都是他一个人,缺少监管,所以唐岳飞对每次进来的货开始做手脚,有时在一批货中匿下一部手机,有时匿下两部,到后来胆子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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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8月中旬至10月末,仅仅两个月时间,唐岳飞利用职务便利,将大连欧珀商贸有限公司发往大连市普兰店区苏宁易购万达广场店,用于销售的OPPO牌手机多种型号,陆续匿下45部,最贪心的时候一次就私扣14部手机。

这些手机被他私自扣下后,又转手进行销售,所得赃款全部被其挥霍。经大连市普兰店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唐岳飞侵占的45部OPPO牌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110105元。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唐岳飞犯职务侵占罪,建议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对被告人唐岳飞在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九个月幅度内量刑。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岳飞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岳飞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唐岳飞于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唐岳飞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湖北经视、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 编辑:王千 主编:毛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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