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科派员分别前往大林镇、钱家店镇,对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的金融借贷纠纷案件集中清理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科区检察院3次现场监督科区法院执行活动,司法拘留拒执人员7名,和解协议5人,被执行人给付执行款21.55万元。

8月下旬以来,科区检察院民行检察科派员3次现场监督科区法院执行活动。截至9月12日,共司法拘留拒执人员7名,达成和解协议5人,被执行人给付执行款21.55万元,3件案件当场执行完毕。执行活动均同步录像,程序规范,对通辽市各家金融机构意义重大,震慑了很多潜在的不愿意还款的客户,有利于通辽金融业的安全与良性发展,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检察机关对案件执行过程的现场监督,是法检两院加强联系沟通、促进公正执法的一项日常措施,有利于检察监督权的进一步实现,提高了案件质量,维护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极大的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也对促进法院执行规范化起到良好推动作用。

科区检察院依托驻法院执行局检察室,实现了对法院执行案件的全程监督,将监督节点提前至执行立案阶段,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两院之间的良性互动,对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起到了推动作用。

对于每次派员监督,科区检察干警从不懈怠,执行前检察官会对执行案件的诉讼文书及执行预案进行书面审查,确认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执行程序合法。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全程跟进监督确保整个执行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下一步,科尔沁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科尔沁区经济发展大局。

不断加大执行监督力度,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面提高监督质效。

供稿:孙有志、王杨、王俊大

图文编辑:王俊大

审核:路萍、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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