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记者范维雅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此次修改不仅扩宽了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简化了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也提高了回购股份的数额上限。该修订“落地”掀起了A股上市公司的“回购潮”。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在新规落地后3天里,有59家上市公司在股份回购方面有了新的动作。在这59家上市公司中,有近半数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明确表示计划回购股票是由于考虑到修订后的“公司法”。

近40家公司回购上限超亿元

此次监管层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在新规落地后三天时间里,共有59家公司拟进行回购。其中,超过20家公司在公告中明确表示计划回购股票是由于考虑到修订后的“公司法”。有近40家的回购上限超亿元,占比近7成。若按照回购规模上限计算,59家公司回购上限规模将超100亿元。

回购潮有三大特点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此次上市公司的回购潮也存在三大特点。

一是公告表示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司增多,新规发布后不到3天时间里合计有人福医药、吉鑫科技、精工钢构等8家公司的董事长或控股股东提议回购股份。

二是更多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近3天已有恒力股份、辉隆股份等超过10家公司表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是回购金额有所增加,若按照回购规模上限计算,上述59家上市公司回购上限规模将超过100亿。

银河证券分析师认为,公司法进行修订,为回购股票带来更大灵活性,将鼓励更多公司回购,新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对自由流通量降低的担忧,公司不再有压力 要在短时内永久注销股票。修订后的法律不仅有利于A股公司,也有利于资产负债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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