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不断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日,德州庆云县公安局

出台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

1

全面放宽市场经营主体人员落户政策

对非庆云户籍在庆云投资、经商、兴办市场经营主体人员及招录的优秀人才,设立“营商环境专户”,可依据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申请户口迁入。户口可在自购房、单位集体户、出租房(产权人同意)、营商环境专户登记。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随迁落户。

2

开辟服务市场经营主体“绿色通道”

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工作,对市场经营主体需要公安机关审批、许可、确认、备案的事项,及需要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出入境证件的市场经营主体人员,可通过平台提交材料、预约、咨询。公安机关进行实名认证后,民警第一时间受理,高效办结,能上门尽上门。

3

快速受理市场经营主体报警求助

对于市场经营主体受到侵害的各类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做到有警必处、有案必查,快速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坚决禁止有案不立、立案不查、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生。

4

严打侵害市场经营主体利益违法犯罪活动

对侵害市场经营主体及员工利益的“两抢一盗”、电信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案件,做到快侦快破,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对威胁恐吓、报复陷害、诬告诽谤,以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5

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犯罪线索审慎立案

对市场经营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除法律、法规等明确禁止外,不以犯罪对待。对于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的民刑交叉案件,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审判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刑事立案。

6

坚持公平公正理性文明执法

坚持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规范执法,对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中的公安管辖的违法行为,要妥善处理,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等过度、粗暴执法,防止因执法问题对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

7

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在办理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的案件中,依法严格确定查封、扣押、冻结范围,严禁采取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于涉案市场经营主体正在投入生产运营的经营场所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确需提取犯罪证据的,采取拍照、复制等方式固定;对于案情重大,必须查封、扣押、冻结的,需经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组织研究并逐级上报审批。

8

建立完善警企联系机制

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进市场经营主体、访民情、送服务、促发展,立足本职为市场经营主体解决实际困难。滚动排查涉企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积极帮助市场经营主体化解矛盾纠纷。主动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信息咨询、防范指导、安全培训等服务,提升市场经营主体抵御各种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市场经营主体周边巡逻防控及治安环境治理,维护市场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

9

增强服务发展工作实效

公安机关联系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坚持做到“四个必办”,对本单位本系统可以直接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安排、及时研究办理;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同解决的问题,必须主动联系、共同会商办理;对超出公安职责的问题,必须告知途径、协调帮助办理;对暂时于法无据、缺乏政策支撑的问题,必须解释说明、引导暂缓办理。

10

投诉举报建立一案双查制度

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责任制,健全涉企信访受理登记、交办督办、告知反馈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对市场经营主体提出的投诉举报,建立一案双查制度,一要审查办案单位执法是否适当,二要审查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投诉举报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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