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军路君

九月份,满服役期且未选取为士官、晋升为中士的义务兵与下士已经退役。今冬退役的战友,为中士及以上满服役期士官,其服役年限较长。恰在今年5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以下简称“新条令”)施行后,对领取国防服役纪念章年限进行了调整,现服现役满8年即可领取纪念章。

除了国防服役章外,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还可以领取重大任务纪念章、卫国戍边纪念章、献身国防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等。本文针对纪念章领发条件及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符合条件的战友记得把这份终身荣誉带回家!

/ 01 /国防服役纪念章

国防服役纪念章,发给服役满8年(含)以上的军队人员。新条令颁布施行后,国防服役纪念章仍区分金质、银质和铜质纪念章,但在发放对象的服役年限上进行了放宽,最新发放对象及相对应的纪念章为:

服现役满8年以上、不满16年的,授予铜质纪念章;服现役满16年以上、不满30年的,授予银质纪念章;服现役满30年以上的,授予金质纪念章。

国防服役纪念章颁发对象服役年限的调整,与旧版条令相比,放宽了服役年限要求:如,金质纪念章颁发对象服役限降低了5年;银质纪念章颁发对象服役年限降低了4年;铜质纪念章颁发对象服役年限降低了2年。

/ 02 /献身国防纪念章

献身国防纪念章,区分金质、银质和铜质三种纪念章。发放对象为烈士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人员。

在伤残军人发放对象上,新条令明确规定了因公伤残性质,对于因公致残的军队人员来说,没有区分伤残等级,只要是因公评定的伤残,即可领取献身国防纪念章。

按照新条令规范发放对象及对应纪念章为:金质献身国防纪念章,颁发给烈士;银质纪念章,颁发给因公牺牲的军人;铜质纪念章,发放给因公致残军人。

/ 03 /卫国戍边纪念章

卫国戍边纪念章,同样区分金质、银质和铜质三种纪念章,发放对象为在边海防、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人员。

授予铜质纪念章的对象为,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1年的;在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分别累计服现役满2年、3年、4年、5年的,均可授予铜质纪念章。

在上述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时间,累计达到以上相应规定时间2倍以上的,可以授予银质纪念章;累计达到以上相应规定时间3倍以上的,可以授予金质纪念章。

关于边远艰苦地区范围规定,可以参考军路前不久发布的《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范围,有关文件通知!》文章。

/ 04 /重大任务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等

相比国防服役纪念章、献身国防纪念章和卫国戍边纪念章而言,重大任务纪念章和和平使命纪念章,发放对象的群体要小很多。

譬如,重大任务纪念章的颁发,其对象为受领执行军委赋予的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的人员;和平使命纪念章的颁布,对象为执行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联合反恐、联合军演、援外活动等军事任务的人员。

在发放时间上,重大任务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等,通常在任务结束后颁发。另外,根据需要,中央军委可以向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个人颁发其他纪念章。

/ 05/符合领取纪念章,如何领?

按照新条令规定,纪念章的颁发对象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军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定并以通知形式发布,团级以上单位举行仪式颁发。

受众较多的国防服役纪念章、卫国戍边纪念章和献身国防纪念章,前两者通常结合年度奖励颁发,后者在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认定为因公致残后颁发。

每年退役离队前,事关退役军人立功受奖工作已经评定完毕,相关立功受奖的登记表也会在离队前入档,奖励和喜报也会在离队前一并发放给个人。

故符合纪念章领取条件的退役人员,其纪念章应当在退役离队前,向单位领取!另外,士兵常服配在胸前的国防服役章,也不用上交,可以一并带回,留作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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