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政策

2019年上海市各区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终于出炉了!

今年校去年而言最大的变化就是全市统一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的启用。

所有计划今年入小班(2015.9.1-2016.8.31 出生)的幼儿均需登记(包括已经在幼儿园托班就读的幼儿)!

家长在后续的线上报名或线下验证过程中都会用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它们是入园报名的重要凭据!

我们研究了2019年的16区入园政策,发现除了使用全市统一的登记信息以外,大体上还是和去年的政策相差不大的。但是,闵行区今年首次启用网上报名系统,并且全面落实了“公民同招”,是政策变化最大的区!

除此以外,以下是最值得注意的点:

公民同招:闵行区、虹口区、宝山区

先民办录取,再公办录取:静安区、普陀区、宝山区、

网上报名+现场验证的区:黄浦区、徐汇区、普陀区、闵行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

实施“三年一户”的区:闵行区、浦东新区

“人户分离”、非沪籍对口入园等:需要产权人为父母一方或幼儿本人

注意,除了需要市级信息登记,还需要区级报名的黄浦、徐汇等区报名登记时间不一样,比如:闵行5月13日,徐汇5月18日,黄浦5月8日……大家千万不要记错时间了!

1

徐汇区

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小班幼儿。

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3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一致的适龄幼儿,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园;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照幼儿出生日期至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园,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园。

3.本区集体户籍且居住在徐汇区的适龄幼儿,当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

4.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购房的人员子女。

民办幼儿园在优先录取徐汇户籍幼儿需求基础上,依据招生条件逐层录取,视学额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

2

浦东新区

幼儿信息登记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托班及中、大班年龄幼儿和国际幼儿园幼儿不在本次入园信息登记对象范围内。

招生条件:

适龄幼儿入园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非本市户籍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以上对象,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报名。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学前特教班报名。

划重点:浦东新区有三年一户要求。落户、人户分离、房产证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4月30日。

3

虹口区

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拟报名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小班幼儿。

招生范围

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面向全区有限招生;公办一级幼儿园面向相对就近的对应居委或相关街道(不固定)有限招生;公办二级幼儿园按相关街道所属对应居委招生;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自主招生。(详见教育局网上公示和各幼儿园《招生告示》)

报名入园办法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根据户籍所在地的房产证持有情况、适龄幼儿与户主关系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适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园。

2.本市外区户籍并持有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在本区居住的适龄幼儿:幼儿园在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入园;如无学额,须回户籍地入园。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将在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学额情况有限安排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入园。

4.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幼儿园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有限安排。

5.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原则上被民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不再安排在公办幼儿园入园。

划重点:人户分离的幼儿需在虹口有房产,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如所报公办幼儿园无学额(人户一致招满了),须回户籍地入园。所以人户分离要谨慎。

4

杨浦区

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出生年月:2015.9.1—2016.8.31)

沪籍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5月25日、5月26日(8:30—11:30;13:30—16:30)

1、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沪籍适龄幼儿到地段所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办理报名验证手续,按照“园所报名验证、对口录取”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如报名验证数大于招生数的幼儿园将对入户年限、房屋产权人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公示, 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1)持有2019年4月15日前入户的本地段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

(2)持有2019年4月15前办理的本地段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幼儿集中办理入园手续,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地址是抚顺路393弄11号。

(1)持有2019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2)持有2019年4月15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3)持有2019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非沪籍适龄幼儿

1、集中报名验证: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沪籍适龄幼儿集中办理入园工作,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地址是抚顺路393弄11号。

集中报名验证时间:5月27日至5月31日(13:30—16:30)

(1)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居住证通行证或护照,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园所报名验证对象条件:

报名验证时间:5月25日、5月26日(8:30—11:30;13:30—16:30)

(1)民办幼儿园:符合上述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条件的非沪籍适龄幼儿均可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验证。

(2)集办托儿所:符合上述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条件的非沪籍适龄幼儿均可选择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1年以上本区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幼儿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均可自主报名验证,逐层录取,满额为止。

划重点:杨浦区落户、人户分离、房产证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4月15日。

5

普陀区

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小班),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托班)

招生原则: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适龄儿童户籍统计数和实际报名情况统筹划分招生范围。当实际报名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按照适龄幼儿入户年限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在前的优先对口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入园的规则顺序:

1、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

先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对口入园。

当实际报名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按照适龄幼儿入户年限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在前的优先对口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幼儿

然后再根据登记入园人数和幼儿园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

3、统筹安排积分达标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再根据居住证情况,统筹安排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也可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

普陀区还给出了部分幼儿园的统筹去向:

东新幼儿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或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陆家宅幼儿园统筹安排。

儿童世界基金会普陀幼儿园:总园招生范围内的非本区户籍或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大风车幼儿园统筹安排。古浪分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的幼儿由李子园幼儿园统筹安排。

小红帆幼儿园:总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或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宜川新村幼儿园华阴部统筹安排。昌化分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或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乐怡幼儿园统筹安排。

长风二村幼儿园梅六分园:招生范围内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将根据幼儿户籍迁入本招生范围年限的先后顺序排位,未能对口入园的以及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小铃铛幼儿园统筹安排。

曹杨新村第三幼儿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或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北石路幼儿园苗苗分园统筹安排。

上海市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总园招生范围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协调满足本区招生资源紧张地区和阳光分园招生范围内本区户籍幼儿入园需求。总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或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曹杨新村第六幼儿园、曹杨新村第八幼儿园统筹安排。

上海市实验幼儿园阳光分园:阳光分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幼儿由海贝尔幼儿园统筹安排。阳光分园招生范围内的本区户籍幼儿,根据幼儿户籍迁入本招生范围年限的先后顺序排位,户籍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迁入的由海贝尔幼儿园或实验幼儿园总园统筹安排。

童的梦艺术幼儿园:总园招生范围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协调满足本区招生资源紧张地区和万里地区各分园招生范围内本区户籍幼儿入园需求。总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或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幼儿由曹杨新村第六幼儿园、曹杨新村第八幼儿园统筹安排。

万里各分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或户籍在2018年6月30日以后迁入的幼儿分别由金月亮幼儿园爱心分园、美墅幼儿园统筹安排。

梅川幼儿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幼儿由小铃铛幼儿园统筹安排。招生范围内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将根据幼儿户籍迁入本招生范围年限的先后顺序排位,未能对口入园的以及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曹杨新村第八幼儿园统筹安排。

长征中心幼儿园象源丽都分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幼儿由真光幼儿园统筹安排。招生范围内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将根据幼儿户籍迁入本招生范围年限的先后顺序排位,未能对口入园的以及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真光幼儿园统筹安排。

豪园幼儿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或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四季艺术幼儿园总园统筹安排。

金月亮幼儿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或户籍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大渡河路第二幼儿园总园统筹安排。

万里城实验幼儿园:招生范围内非本区户籍或户籍在2018年6月30日以后迁入的本区户籍幼儿由杨家桥幼儿园统筹安排。

6

长宁区

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拟报名本区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以及国际幼儿园的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信息登记的对象。

招生原则:

各幼儿园录取遵循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原则,其他幼儿根据空余学额情况确定。

区招生工作小组将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学额情况,依据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适龄幼儿父母持有长宁房产证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按上述梯度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公办幼儿园。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

注意:长宁区落户截止时间是2019年4月15日。

7

嘉定区

招生对象

小班新生:

凡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托班新生

凡满30个月(2016年9月1日—2017年2月28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有意愿就读托班的适龄幼儿。

小班入学条件: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如辖区内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由各街镇根据分配细则安排入园。

2.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区的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适龄幼儿,证件须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3.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租赁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相关证件须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本区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区就读幼儿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或本区户籍证明,相关证件须在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同时须根据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按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指标项目完成区报名系统网上积分填报。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下审核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相应街镇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划重点:嘉定区落户、人户分离、房产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

注意:市示范性幼儿园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及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招生细则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每名幼儿限报其中1所。

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含港澳台及外籍幼儿)进行信息登记后还须同步完成《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

8

闵行区

报名对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并且已在市登记系统完成信息登记并获取登记编号,户籍变动或居住地(包括产权房、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以下简称“居住地”)变动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之前,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

报名条件

本市户籍幼儿:

①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并且持有与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

②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

③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

④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的幼儿。

非本市户籍幼儿:

①父母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为闵行区),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

②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持有护照,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注意: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不含二胎及多胞胎的情况)。中福会浦江幼儿园面向全区提前自主招生。

9

静安区

招生对象: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满3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且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

1.市级示范园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详见表四)

2.一级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填报志愿、按类排序、统筹协调”或“相对就近、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等办法,根据适龄儿童家庭的综合情况,进行录取。(详见表五、表六)

3.二级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动迁地块采用“集中报名、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详见表七)

4.民办、其他办幼儿园采用自主招生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详见表八)

5.居住于本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视空余学额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积分制”入园办法,优先满足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2019年静安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积分登记表可登陆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下载)(详见表九)

6.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划重点:部分幼儿园2020年起,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范围内满2年以上(详见表格)。非沪籍按积分高低统筹安排。

10

黄浦区

小班新生报名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小班新生录取办法

1、市级示范园、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符合相关要求的适龄儿童自主招生,采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

2、2018年12月31日前(含2018年12月31日)入户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的小班适龄儿童报名非市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3、2019年1月1日后(含2019年1月1日)入户、户主符合相关要求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证的小班适龄儿童属于统筹对象,将视名额情况在全区范围统筹安排。

4、符合报名对象和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父母一方持本区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儿童,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儿童,按照“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持证打分,视学额和打分情况逐步安排入园。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注意:

1、市级示范园仅接受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2018年12月31日)入户的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其他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本街道符合报名对象和范围的适龄儿童报名。凡报名市级示范园的适龄儿童必须同时在户籍所在街道中的其他公办幼儿园报名。

2、非本市户籍幼儿可选择居住证明地址所在街道内的一所非示范性公办幼儿园作为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公办报名点),报名点仅作为非本市籍幼儿信息报名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同时由于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务必选择一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

3、非沪籍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的,要持填打分表,按视学额和打分情况逐步安排入园。

附: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

11

青浦区

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招生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5.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备注:在满足前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园方可按要求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6.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划重点:落户、产证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注意:

青浦区实验幼儿园报名条件:幼儿必须同时持有青浦区夏阳街道或盈浦街道户籍和房产证(房产证必须是幼儿父母或直系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必须随父母或直系祖父母,且房产证与户籍必须是同一地址)。当通过现场验证的幼儿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录取;当通过现场验证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采用电子摇号的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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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

招生对象

1.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到对口区域的幼儿园验证报名。

(1)招生区域内常住本区户籍的幼儿;

(2)招生区域内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房屋产权证明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的本市户籍幼儿;

(3)招生区域内持有上海市公租房入住证明、廉租房相关证明或有效动迁证明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

(4)父母持有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或公租房证明,且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分值在120分以上人员的子女;

(5)父母持有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的子女。

录取原则:

本区沪籍:

根据本地段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等条件依次录取,当该园报名数超过学额数时,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就读。

在本区购房的本市外区户籍幼儿:

在优先满足本招生区域户籍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视所在区域的园所资源情况确定能否进入对口公办幼儿园就读,否则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幼儿园入园。

外省市随迁子女:

按照宝山区随迁子女按父母积分达标证明、购房证明、《上海市居住证》等证明设定条件的先后顺序,视所在区域的园所资源情况确定能否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划重点:落户时间截止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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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

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录取方式:

当所属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数少于该区域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幼儿类别及房产地址在区域内依次统筹安置入园;当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数超过该区域招生计划数时,将统筹安排至城区其他招生区域内入园。

注意:根据2019年本区公办园资源和生源等实际情况,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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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

招生对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拟报名本区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

录取办法

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依证依次逐步解决”为原则,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公办幼儿园实行新生按户籍免试就近入园的办法。首先满足有本区人户一致的幼儿,然后根据学额情况,协调解决其它非人户一致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相对就近”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幼儿园入园。而是指: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幼儿园的资源配置状况和学前教育适龄幼儿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入园范围和招生人数,为适龄幼儿提供“相对就近”入园的学额。

2.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办法,并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招生简章应真实。

3.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上海市居住证》和“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持证登记积分规定”,视居住证或持证积分分数高低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高低而定。

4.招生录取顺序

公办幼儿园招生时,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本市户籍幼儿根据人户一致优先原则,招生排序按以下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1)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

(2)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适龄幼儿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3)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4)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5)其他情况

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幼儿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

非本市幼儿录取: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持证登记积分规定”,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视持证积分分数高低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高低而定。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此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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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

采用划分学区和区域统筹的方法解决本市户籍幼儿入园矛盾。按照2019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政策,统筹安排、有序接收随迁子女入公办园。

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一)本市户籍

1、以居住地登记入园的:凭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2、以户籍所在区域登记入园的: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口应在认定户口上。挂靠户口(是指幼儿户口迁到除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外其他户主)一概不予认可。

3、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4、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5、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

(二)非本市户籍

1、港澳台同胞及侨胞若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按产权证地址安排就近入园。

2、外省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参照《2019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指南》,由属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依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排序统筹安排。

划重点:挂靠户口不认;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未达120分的就读公办幼儿园须申请积分。

注意:

市示范幼儿园(解放路幼儿园、南中路幼儿园)在教育局指导下按照招生简章提前自主招生:(1)学区优先(2)原托班生优先(3)学区外幼儿先申请后录取(根据申请人数与班额情况安排入园,不能录取的可至学区内公办园报名)。

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的,无需提供加分材料,但也须在居住证所在街镇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入园受理点递交入园申请必备材料和有效的积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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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

招生对象

各幼儿园招收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儿童。

2019年小班新生入园排序细则:

1.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父母一方。

2.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幼儿户籍跟随(外)祖父母,且(外)祖父母为户主。(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内)。

3.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一方或幼儿本人,拥有全部产权,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满标准积分。同时在划区内购房,且拥有全部产权。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5.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居住地与(外)祖父母一致,且(外)祖父母拥有全部产权,幼儿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6.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六个月。在划区内购房,且拥有全部产权。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7.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父母在划区内租房,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8.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满标准积分。在划区内租房,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

9.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六个月。在划区内租房,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

10.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持有一年以上的灵活就业登记,在划区内租房,家长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与租房地址一致。

11.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幼儿园学额情况和幼儿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二年内(2020年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园机会(二孩除外),同时还须经过教育局审核。

划重点:崇明今年实行两年一户原则,明年实行三年一户。

注意:

1.招收户籍在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户籍跟随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入园幼儿的户籍必须跟随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包括户籍注册在朋友亲戚处的对象)。

2.招收在区域内持有房屋产权证的上海市户籍适龄儿童,购房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以注有父母或子女姓名的房产证为准。

编辑:33

内容转载整理自上哪学、哈童上海升学

资料来源:上海入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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