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荣向平川本报记者谭别林

10月15日晚,宣汉县至万源市的双(河)白(沙)公路3km+200m(小地名:铁路桥)处,一名年过七旬的老人身负重伤,满身血迹仰面躺在马路上,在他身旁还倒着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已严重受损。

很明显,这是一次猛烈碰撞后留下的车祸现场。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派出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勘查。事故现场没有散落物,也没有刹车痕迹,该路段无监控,案件线索几乎为零,肇事者究竟是谁?

再狡猾的狐狸,也终究逃不过猎人的枪口。办案民警采取传统侦查方法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经过缜密侦查,仅用了24个小时就成功破获此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夜色降临 老人被撞受伤

10月15日19时,正是深秋时节夜色降临之时,在宣汉县双河镇至普光镇的公路上,年过七旬的冯某驾驶着两轮摩托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从冯某对面的方向疾速驶过来了一辆货车,且占着中间道路行驶。冯某想向右打方向避让,但是时间已经迟了,只听到“砰”的一声,两车发生猛烈碰撞。冯某的摩托车失控,连人带车都倒在了公路上,而冯某本人更是身负重伤,满脸是血,不能站立。他用手肘强撑着身子,抬起头想记下对方车辆的特征,但是那辆货车早已消失在夜色里,无影无踪。

19时04分,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双河中队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双河镇至普光镇的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把一辆摩托车撞了后,货车逃逸,现场有人员受伤,肇事车辆情况不详。”

时间就是生命,双河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至现场进行勘查。到达现场后,冯某告诉民警肇事的是一辆货车,因事发突然,加之天色较暗,年老视力差的他,没有看清该货车的车牌号以及车辆特征,这让案侦工作举步维艰。

双河中队中队长任江川曾在特勤中队从事交通事故工作多年,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经验丰富。他立即对案件侦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决定让民警兵分三路,分头行动。

雁过留影 侦查发现线索

第一组民警开展先期调查,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寻找路面痕迹以及碎片,判断肇事车辆类型及车辆行驶的方向;第二组民警到事故现场附近及事发路段沿线开展全面调查摸排,寻找现场目击证人;第三组民警调取双白公路沿线技术设备的相关资料。

第二组民警最先传来消息,找到了两名目击证人。据目击证人称,事发时他就在公路边站着的,亲眼目睹了事故的发生经过,肇事逃逸的货车是一辆蓝色的货车,货箱上有一个铁杆,由于事发时天色太晚,没有看清楚号牌。另外,目击证人给办案民警提供了更为准确的事发时间——18时55分,因为当时他正在打电话,下意识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

第三组民警根据目击证人反馈的信息,很快在沿途的监控中排查出一辆符合此特征的货车。该货车在双河镇的清水滩路口开上了210国道,然后往双河镇方向行驶,可是,民警在排查的过程中并没有发现此车,这辆货车在进入双河镇街道的地方消失了……10月16日9时许,民警根据车辆特征,怀疑此货车应该是装载预制板或者条石的货车,于是就在货车消失的地方开始走访附近的沙厂、石厂、预制板厂,但都没有得到有价值的信息,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随后,办案民警立即调整思路,从查询该货车的出发地入手。民警立即调取了土主镇、普光镇的技术设备,这辆蓝色货车的行驶轨迹也逐渐清晰起来。最后,民警将该车辆的出发地锁定在了普光镇的某某村。

痕迹比对 锁定肇事车辆

10月16日18时,办案民警驱车赶往普光镇的某某村。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先与村上的干部取得了联系,经了解得知,该村确实有这么一辆货车,车主姓张。经村干部了解得知,前一天晚上,张某确实驾驶该货车下山去双河镇装货了,现在车子就停在他家附近的街道上。

民警立即载上村干部去看那辆货车,在货车的左后挡泥板处发现有碰撞的痕迹,在车辆的左后尾箱处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的附着物,此车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让村干部找车主张某做思想工作,不久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经过民警耐心的解释法律,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张某终于交代了自己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

原来,在事故发生的当天,张某驾驶货车到双河镇去装货,当行驶到事故地点时,与一辆摩托车会车的途中发生了碰撞。听到发生撞击的声音后,张某从后视镜看到摩托车倒地,他当时并没停车,而是抱着侥幸心理从事故现场迅速驾车逃离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四川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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