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原油储运、航行作业等过程中会产生污油泥,若处置不当,其中的重金属、放射性元素等毒害物质会严重污染环境。然而,一些人为了赚“黑心钱”,却把污油泥当成“宝贝”,进行非法处置和倒卖。

现年59岁的舟山人虞某在定海经营一家油品公司,偶尔也接点洗舱业务。2015年3月15日,虞某与舟山某企业签订了一份油罐清洗协议,约定由其公司清洗该企业的3个油罐。

4天后,虞某组织工人清理油罐,从中清理出30余吨污油泥。按照国家规定,这些污油泥作为危险废物,应该交给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作专业处置。由此,虞某公司得支付该企业一定的运输费和处置费。但虞某为了一己私利,偷偷将污油泥卖给了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舟山人张某,从中获利1.5万元。

张某“回收”这些污油泥,同样是为了赚“黑心钱”。张某有一艘船停在盐仓某码头,他联系货运司机将污油泥运至码头,再倒入船舱内沉淀,从而提取上层废油,并进一步提炼出10余吨燃料油。之后,张某卖掉了燃料油,并将剩余含有杂质的废油转卖给了从事废油倒卖生意的冯某。

去年10月,江苏睢宁破获一起跨省倾倒油泥污染环境系列案。该案中,冯某、张某等21人组成的犯罪团伙非法将污油泥从舟山运至江苏、江西、山东等地,进行非法提炼、加工或倾倒,致使污油泥中的重金属、放射性元素等毒害性物质污染土壤、空气、水质,造成严重后果。今年8月,该21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江苏检方提起公诉。

张某在江苏被抓后,供出了漏犯虞某。今年4月,虞某被我市警方抓获。近日,定海区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虞某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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