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严鹏辉等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8项罪名一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自1993年以来,被告人严鹏辉在其所在村以宗族辈分族长自居,伙同被告人王海燕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孝感市高新区建设期间把持基层政权,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他人转让房屋、土地、林场,强行占地拆迁、强揽建设工程,违规进行小产权房屋和旅游山庄开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大肆敛财为该组织奠定经济基础。组织领导多人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干扰村级干部正常换届选举,破坏基层政权、正常人事任免秩序,把持集体土地出让、改造、引进投资等事项,严重扰乱基层组织正常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严鹏辉等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牟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扰乱当地群众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8项罪名分别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当天上午8时30分

该案准时开庭

此案将择日宣判。

(本文图片由汪诚拍摄)

 来源:孝感日报  刘艳 黄佐君  张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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