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私车公养”典型案例曝光!市纪委最新通报,这些人被问责!

为严肃纪律,持续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4起“私车公养”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支队长洪伟林、工作人员宋小俊私车公养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洪伟林指使宋小俊违规办理两张公用加油卡,其中一张由洪伟林保管。洪伟林使用所保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12次,共计3046.19元;洪伟林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单位加油卡监管不到位,导致单位加油卡被违规使用共计13162.51元。宋小俊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18次,共计5734.09元。洪伟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小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国库。

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原调研员连业一,原副调研员兼新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谭惠三私车公养问题。

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连业一利用协助分管财务、审计等工作的便利,在节假日期间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和他人的私家车加油,共计20578.56元。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谭惠三在享受市供销社加油补贴的情况下,多次使用新联公司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13600.43元。连业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谭惠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国库。

三江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杨盛勇、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出纳王柳珍私车公养问题。

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杨盛勇在妻子王柳珍担任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出纳期间,与妻子王柳珍使用运管所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和工程车加油15次,共计11284.76元。杨盛勇、王柳珍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国库。

柳江区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傅以旁私车公养问题。

2015年12月,傅以旁指使投资促进局财务人员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中列支26000元用于购买燃油充值卡,并于2016年2月按照班子成员每人2500元、干部职工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燃油充值卡。傅以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国库。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长期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有的单位加油卡管理混乱,有的违规发放燃油充值卡。反映出当前高压态势下,特别是全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之后,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止、不收敛,我行我素,肆意妄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严守纪律规矩,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来源:柳州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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