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万载县网友反映,当地城管执法大队的车辆一直未悬挂牌照,只有一块“城管执法”的牌子,网友质疑执法车辆享受特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补办相关手续。但万载县城管局执法大队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旁若无人地公然开着无号牌车辆上路执法。不得不说,这对于法治建设而言,是个极大的讽刺。这到底是光明正大执法,还是明目张胆地违法?

更令人愤慨的是,不挂牌上路执法在当地居然已经持续了好几年。而直到今天,网络曝光后,该执法大队才“轻描淡写”地进行回应,称会及时纠正。难道事件不被曝光,执法大队就一直继续这种违法行为吗?试问一下,执法车无牌执法,谁能信服?

早在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强调,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时应该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执法者先要守法。无牌车不能上路,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作为执法部门,应比普通市民更有法律意识。怎么独独到了万载县城管局就可以享有“特权”了?无牌执法车辆堂而皇之在路上行驶,却能免于被惩处,不但意味着监管和问责的缺失,甚至可以说是相关部门对其“特权”的放纵。这样肆无忌惮公然凌驾法律之上行为的出现,也给当地政府敲响了警钟。

遵纪守法不能搞双重标准,更不能因人而异。无论是执法车还是民用车,违法都要依法处罚。执法者是代表国家在行使权力,每一名执法者也是一名普法者,如果执法者在执法中违法,显然背离了法治建设的轨道。

笔者认为,万载县城管局当务之急不仅要迅速弥补过错,而且要进行一次彻头彻尾的思想洗礼和纪律作风的整顿,给公众一个交代,为今后文明执法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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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日报

编辑:梁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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