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國海軍來說,航母和兩棲攻擊艦是互補關係,各有任務不可替代。只有中小國家海軍無力同時負擔兩種艦船費用,才傾向於將輕型航母和兩棲攻擊艦融合起來,既滿足低烈度作戰需要,也圓了有航母的夢想。

儘管現在新型兩棲攻擊艦排水量越造越大,功能越來越多,且隨着F-35B短距/垂直起降飛機上艦實力越來越強,但二者還是有本質區別的。

一、出身同源,作戰方向不同。

航空母艦自20世紀20年代興起,以艦載機爲核心奪取戰區制空權、制海權,對地對海攻擊並支援登陸作戰。它的力量是隨着航空力量發展而發展的。

20世紀初期飛機剛問世時力量還很弱小,只能從事偵察騷擾等任務,海軍主力必然是大艦巨炮的戰列艦。到30年代飛機性能大幅度提高,開始擔負制空、制海等重要任務,航母地位也迅速提高,取代戰列艦成爲海洋霸主。

二戰中,美英日等海軍強國都建造了許多艦隊航母、輕型航母和護航航母。艦隊航母噸位大、載機多、裝甲厚、航速快,是一支艦隊的核心。輕型航母體型稍小、載機少,但高航速特性一直未變,保持在30節左右,能跟隨艦隊作戰。

而商船改造的護航航母就不行了,航速只有二十幾節左右,跟不上艦隊作戰,只能帶幾十架飛機爲商船隊護航,或作爲飛機運輸艦使用。

▲美國埃塞克斯級部分航母改成兩棲攻擊艦

二戰後,戰鬥機由螺旋槳進入噴氣時代,輕型航母不能起降重型噴氣式戰鬥機,便從主力航母中淘汰。到直升機出現,才搭載直升機變成直升機航母,輔助登陸作戰和反潛。後來爲了滿足整建制兵力對外投送需要,美國又建造了專門的“硫磺島”級兩棲攻擊艦。

所以兩棲攻擊艦是從輕型航母和護航航母發展而來的,天生就帶有航母屬性,看起來也相似。但兩棲攻擊艦的作戰目的不是爭奪制空、制海權,搭載直升機也好,搭載登陸艇、兩棲攻擊戰車也好,最終目的都是爲了支援登陸作戰和投送兵力。

它船型又寬又胖、成本低、動力弱,航速只有20幾節,不能跟艦隊一起行動,只能作爲輔助艦在二線投送兵力。這時的兩棲攻擊艦和航母之間分類清晰,邊界也很明確。

▲“海鷂”/AV-8B短距/垂直起降飛機

航空技術迅猛發展,60年代後期英國“海鷂”短距/垂直起降飛機出現使這兩種軍艦邊界重新模糊。“海鷂”是固定翼飛機,攻擊距離遠,反應速度快,使兩棲攻擊艦具備了一部分航母功能。

等新一代F-35B隱身短距/垂直起降飛機服役後,兩棲攻擊艦更是實力大漲。F-35B短距起飛時有950公里作戰半徑,能攜帶7噸炸彈對地攻擊,還有一定的制空能力。

▲F-35B

搭載F-35B的兩棲攻擊艦戰鬥力已經不弱於一些輕型航母,所以許多中小國家把它當成“準航母”看待。如西班牙“胡安·卡洛斯一世”號、韓國“獨島”號、澳大利亞“堪培拉”級和日本“日向”、“出雲”級等。

二、建造標準不一樣。

輕型航母建造更復雜,完全按軍用標準來。兩棲攻擊艦由於只從事低烈度作戰,考慮到成本建造標準寬很多。如法國“西北風”級兩棲攻擊艦後半段是軍標製造,前段就使用商船標準制造,性能自然不同。

▲“堪培拉”級兩棲突擊艦內部結構

航母艦體有厚重裝甲保護,戰時要能扛一兩枚魚雷不喪失戰鬥力,抗打擊能力很強。兩棲攻擊艦成本低,艦體沒有厚重裝甲保護,抗打擊能力就差很多。所以正規的高強度戰爭還得航母頂在前面,兩棲攻擊艦不行。

三、結構和側重點不一樣。

航母全部功能圍繞艦載機展開,需要大甲板、大機庫,需要艦載機起降支持設備和完善的維修、保障體系。搭載的直升機是搜救直升機、預警直升機,用來輔助艦載機作戰。

兩棲攻擊艦要搭載大型登陸艇、兩棲戰車等雜七雜八的載具和整建制的人員裝備,需要更大的塢艙,留給機庫的空間很有限。搭載運輸直升機和武裝直升機,主要目的是實現垂直登陸和火力支援。

▲美“黃蜂”級兩棲攻擊艦泛水式塢艙

航母上有直升機/固定翼預警機、電子戰飛機、夥伴加油機、偵察機等支援飛機,兩棲攻擊艦沒有。

四、航母裝備比兩棲攻擊艦更復雜、完善。

航母普遍採用斜角甲板,裝備彈射器/滑躍式甲板、攔阻索,甲板分成起飛區、降落區,有空中戰術導航系統、光學助降、雷達助降等完善的電子系統,能很好的引導艦載機起降、作戰。

兩棲攻擊艦是簡單的直通式甲板,沒有彈射器、攔阻索,甲板抗燒蝕能力也不如航母。電子設備相對簡單,只能起降直升機、傾轉旋翼飛機、短距/垂直起降飛機等容易着艦的飛機。和風漫談原創,禁止抄襲。

▲航母內部結構非常複雜

綜上,兩棲攻擊艦雖然實力越來越強,能分擔一部分航母任務,但和輕型航母角色不能互換,更不能代替航母地位。

一些中小國家用搭載F-35B的兩棲攻擊艦就能滿足本國海軍需求,可大國海軍不行。大國海軍對輕型航母需求不大,但需要大中型航母和兩棲攻擊艦並存,以發揮各自專業領域的長項,形成最大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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