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岁男孩过马路撞断腿,被判负主责!家长们都该看看
9岁男孩过马路被撞骨折
交警却判他负主要责任
小孩父亲觉得很冤
到底冤不冤呢?
一起来看
这是不久前发生在嘉兴市区同乐路的一起交通事故。
事发当天,9岁的男孩小林和两名同学一起在路边玩耍,其中一名女同学骑了一辆自行车,小林和另一名男同学在后面奔跑追赶。
小林爸爸:“当时他前面有辆车开得比较慢,旁边也停满了车,看对面比较空,就想跑到对面去。”
小林并没有停下来观察路面车辆情况,直接就转向从黑色轿车后方向对面跑去。而此时,旁边车道上,一辆黑色轿车正由东向西驶来。
就在一瞬间
小林被撞倒在地
轿车驾驶员 金女士:
“我完全看不到,他突然冲出来,把我吓到了,我车上也有小孩,他们俩听到砰的一声,也吓得要死。”
因为左前方黑色轿车的遮挡,金女士没能发现突然跑来的小林,尽管当时两车交汇她的车速较慢,但仍旧躲避不及,将小林撞倒,导致他腿部受伤。
事发后,金女士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迅速将小林送往医院治疗,经检查,小林右胫骨骨折,暂无其他大碍。
交警: 小林负事故主责
小林爸爸: 我不认同
接到金女士的报警电话后,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通过现场勘查及调取监控视频,交警认定,小林突然横穿马路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他应负事故主要责任,金女士因驾驶时疏于观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 陈如麟:
“另外,在没有大人的看管下,9岁小孩是不允许独自上马路的,作为他的监护人,他爸爸也是有责任的 。”
不过,对于交警出具的这份责任认定,小林的爸爸并不认同。
尽管林先生有各种解释,但是监控很清楚,最终交警还是认定小林要负事故主要责任。因为孩子未成年,没有民事赔偿能力,所以这个责任由小林爸爸承担。
其实生活中类似的事故常有发生
大家习惯称这种情况为“鬼探头 ”
“鬼探头” 通常是指两名交通参与者从彼此视觉盲区,近距离、短时间出现,让彼此都没有反应与躲避的时间与空间,最终发生交通事故。
简单来说
就是汽车在行驶中
驾驶员视线被其它阻碍物遮挡
产生了盲区
而盲区中有行人或其它车辆
突然蹿出的现象
因为事发突然
常常令人猝不及防
导致事故发生
悲剧往往就是在不经意中发生
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
过马路都不能掉以轻心
特别是
作为小孩的监护人
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
关于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
一定要时刻走心
供稿单位:嘉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