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恨!王源被诽谤法院这样判,今后遭遇网络诽谤侮辱就用这3招!

前两日,也就是4月3号,北京的海淀区法院进行判决, 明星王源的名誉侵权案一审判决,判决支持了王源的部分诉讼请求,主要是赔偿精神损失费、还有公开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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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案例来看,诉讼的原因是2位微博用户,在新浪微博对王源有一个诋毁行为,而王源作为知名的公众人物,对其影响比较严重,无中生有,诉说王源"在日本整容"等,但是在开庭时,并未拿到任何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所以这种言语,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诋毁行为,是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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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生活中,到底哪些算名誉侵权呢?

1、 客观上存在侮辱、诋毁的行为,致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例如侮辱,就是没有根据的说他人例如是"小三"呀、"小偷"等等;

而诋毁诽谤,则相当于一些无中生有的,散布一些谣言等。

2、 有一些主观过错的,例如擅自公布他人的一些病史,降低了社会对当事人的评价,这种也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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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被侵权了,应该如何做呢?

1、 最重要的就是保留对方侵权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发帖的内容这些完整的截图,保留的越详细,对自己越有利;

2、 最好能够提供侵权人的身份信息,因为有了身份信息,就好明确侵权主体是谁,这样好通过法院起诉进行受理;

3、 掌握到证据后,如果侵权诽谤行为比较严重,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另外可以同时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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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处罚名誉侵权者呢?

1、 可以像上述案例一样,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公民的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2、 如果带有严重的侮辱或者诽谤行为,甚至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者拘留责任。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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