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真珠美學官網和天貓旗艦店,記者發現,真珠美學珍珠發酵精華面膜宣傳“韓國進口纖薄膜布”、“2大專利原料,法國CODIF專利原料-臘菊,韓國RADIANT專利原料-白薇”,但未註明專利號以及進口證明。孫玉婷掌舵的梵蓉科技,不僅沒有吸取在百中草本時期因虛假宣傳“專利”、“進口品”等內容被處罰、引發訴訟的教訓,反而把這一“傳統”帶給了真珠美學產品。

(原標題:真珠美學創始人前科多 酵素飲品和專利涉嫌虛假 )

近日,有消費者向記者爆料稱,使用了真珠美學護膚品後感覺臉部刺痛,嚇得連宣傳說是能減肥的酵素產品也不敢喝了。

公開資料顯示:真珠美學隸屬於上海梵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梵蓉科技),創始人爲孫玉婷。孫玉婷目前控股梵蓉科技和上海魅婉商貿有限公司,曾在2018年5月17日前擔任上海百中草本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中草本”)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虛假宣傳被處罰、旗下品牌引糾紛

記者查詢發現,百中草本曾因虛假宣傳分別被處罰1萬元和10萬元。

《浦市監案處字〔2016〕第150201610528號》顯示,百中草本從2015年7月起在天貓旗艦店,宣傳中“維肌泉攜手世界頂級面膜生產商,擁有澳洲護膚 品協會認證的化妝品品牌”、“蠶絲補水面膜”廣告宣傳中使用“使用美白蠶絲面膜28天后,對比現有膚色度,會發現暗沉肌得到明顯改善”、“瘦臉面膜”廣告宣傳中使用“滲透力=普通面膜50倍,360°無縫隙完美貼合”、“水潤度提升99.9%,彈潤度提升99.9%, 美白度提升99.9%”。

2016年6月20日,百中草本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廣告法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 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虛假廣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爲有實質性影響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爲,並罰款人民幣1萬元。

《閔市監案處字〔2018〕第120201710846號》顯示,百中草本從2016年9月起在天貓旗艦店,發佈“含多項國際專利成分,使用最頂尖的生物科技配方、探尋最尖端的生物活性成分,研發最頂級高效的奢華產品”字樣,以推銷蠶絲面膜保溼清潔補水美白呼吸泡泡麪膜。

2018年2月8日,百中草本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爲,並罰款人民幣1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案件(2018)京02民終12550號判決書顯示:百中草本旗下產品維肌泉因宣傳“優質進口蠶絲材質”,導致銷售商絲芙蘭(上海)化妝品銷售有限公司與消費者引起糾紛,兩審絲芙蘭均敗訴,最終3倍賠償消費者59670元。

真珠美學涉嫌虛假宣傳、傳承不斷

有知情人告訴記者,真珠美學官網宣稱梵蓉科技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爲一體的化妝品企業,始終堅持3P原則(純真的成分、來源地證明、證實過的配方)。但通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詢發現,上海梵蓉並不具備生產許可,真珠美學的產品中,只有泡泡洗面奶和防曬亮白BB霜這兩款產品有進口化妝品備案(原產地爲韓國)。其餘的產品均是國內企業代工生產。

孫玉婷掌舵的梵蓉科技,不僅沒有吸取在百中草本時期因虛假宣傳“專利”、“進口品”等內容被處罰、引發訴訟的教訓,反而把這一“傳統”帶給了真珠美學產品。

在真珠美學官網和天貓旗艦店,記者發現,真珠美學珍珠發酵精華面膜宣傳“韓國進口纖薄膜布”、“2大專利原料,法國CODIF專利原料-臘菊,韓國RADIANT專利原料-白薇”,但未註明專利號以及進口證明。

有業內專家稱,很多微商爲了給產品增加科技含量,喜歡把產品和“專利”、“進口”等掛鉤,並且樂此不疲。真珠美學未註明專利號以及進口證明的行爲涉嫌違反《廣告法》第十二條 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有媒體稱,在衆多真珠美學網絡推廣網站,發現以上2個專利原料的專利號疑似:FR2868307和10-1127156。登錄法國專利局官網查詢結果顯示:“專利號爲FR2868307的專利名稱翻譯成中文的意思是:使用β-內啡肽治療皺紋。專利說明爲:本發明涉及使用內啡肽或一種化合物,使人體能夠產生內啡肽,用於製造化妝品或藥物,用於治療與肌肉收縮有關的皺紋。”並非臘菊這一原料。登陸韓國專利局官網上,並未查詢到專利號爲10-1127156的專利。

對於網友提到的真珠美學酵素飲品,業內專家稱,目前的資料顯示,“能減肥”的真珠美學實際上只是普通食品類產品,並非保健品,更無“瘦身”、“排毒”、“治便祕”、“增強抵抗力”、“調節內分泌失調”、“淨化血管”等功效。但在該產品的宣傳中,無論是官網還是代理商都是費盡心思的暗示或直接宣傳有“排毒、瘦身”等效果。根據《廣告法》、《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真珠美學對莓蔬發酵飲料的以上虛假宣傳,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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