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云县渤海路街道李云曲村,提起“小北海”,无人不知。“以前这里到处是垃圾,气味难闻,苍蝇蚊子漫天飞。”村民王艳华告诉记者。如今这座占地近7亩的坑塘,水清了、岸绿了,路上铺了花砖,安装了路灯、座椅,周边民居还绘制了墙体画。

“水流到那里,责任就跟到哪里。”庆云县水务局局长靳德民表示,庆云坚持河库沟渠塘统一治理,按照“一村一景”原则,将一个个废弃坑塘变成了一处处幸福湖。

庆云的河湖治理是山东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行中的一个缩影。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水利厅了解到,在河长制基础上,山东省如期于9月底全面实施湖长制,较国家规定时限提前3个月完成。

截至目前,全省共落实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10877人,其中,省级湖长9人、市级湖长91人、县级湖长560人、乡级湖长3990人、村级湖长6227人;同时,延续原有各级河长制办公室26个成员单位及9个省级湖长联系单位,明确细化湖长制任务措施及牵头配合单位,确保工作职责有效履行。

记者了解到,在湖长制推进过程中,根据今年4月印发的《山东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全省17个设区市按照时限要求出台了市级实施方案,修订了市级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各县(市、区)全部完成了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的完善,并在省级未作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全省大部分县同步出台了县级实施方案。各级湖长主动巡湖督导,截至目前,省、市两级湖长共巡湖71次,县级湖长巡湖1192次,乡级湖长巡湖6917次。

省水利厅河长处副处长尹正平表示,为确保各地能够顺利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面实施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省水利厅今年多次派出督导组对全省17市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重点查看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查阅湖长制工作开展相关资料,并现场反馈有关问题。为便于各地互相学习交流湖长制工作经验做法,山东省创新督导方式,采取异地督导的形式,每组分别抽取地市湖长制工作人员赴它市进行督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14个省级河湖(段)的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各市、县(市、区)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省湖泊(含水库)“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也正在有序开展。

此外,为加强监督管理,全省各级湖长制公示牌已全面设立到位,公示公布了湖长职责、监督电话、管护目标等主要内容,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省共设置到位各类湖长公示牌6429块,在社会不同人群、不同方面、不同地域均形成了河湖共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 大众日报.新锐大众方垒 赵新 王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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