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出生的黑龙江女生张某在大连一所高校就读。去年9月初,她贷了款,因为还款问题对同学秦某和许某产生了不满。她将此事告诉了比自己大两岁的男友隋某,两人预谋向两名同学勒索钱财。隋某先找到了董某,又通过董某找到了校外人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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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开车到学校门口,“绑走”了秦某和许某并将她们带到先进街道一处偏僻场所。隋某扇许某嘴巴,还授意董某露出身上的伤痕,威胁她们“信不信把你们拉到大黑山活埋了。”此后刘某买来纸笔,逼迫两人分别写下借款6万元的欠条,并要求两人”今晚5点之前每个人还3万元,到期不还就按欠条上的钱收款”,之后还扣押了两人的身份证和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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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秦某、许某报警,警方将这一团伙抓获。近日,金州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4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到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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