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通讯员:陈章鹏

本文由贵州交通广播、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最近,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在路检路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驾驶员对网约车所需证件认识不清,导致出现违规经营行为。在此,提醒广大想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从业人员,从事网约车经营,这“三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缺一不可。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大家最为熟悉,也称为从业资格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驾驶员本人须持有本地核发的从业资格证。第二个证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根据相关规定,用于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大家须特别注意的是,如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车辆所有人应与从业资格证持证人为同一人,且为本人驾驶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第三个证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持有的证件,大家在加入网约车平台时,一定要了解平台公司是否取得了贵阳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如果未持有本市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行为是违法的。

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上述“三证”缺一不可,不符合“三证齐全”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均属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运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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