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围观】14名外籍人员乘坐竹筏偷渡入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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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外国人通过非法方式进入我国务工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10月31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并当庭判决了2起为了非法入境务工,而偷越国境的案件。

在这14名偷渡中国国境的外籍被告人中,有13名是今年3月15日在一家宾馆集中抓获的,这些人大部分来自同一村庄。

公诉人

从越南高平省驮隆口岸附近乘坐竹筏偷渡入境我国。3月15日于南宁市高新区邕隆路凯舒宾馆502号房内被查获。

经查明,被告人陈某、丁某等人为偷渡到我国务工,2018年3月14日晚在越南某地集中后出发,刚偷渡到我国不久就被民警查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刘某等14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4名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认罪。17名指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未造成危害后果,能自愿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被告辩护人

被告人过来务工,是为了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他们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与恶意的偷越国边境,到我们国家进行非法活动还是有区别的,辩护人建议法庭对陈氏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等13人名被告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被告人刘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管理法规,因偷越国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境,其行为也已构成偷越国境罪。结合案件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现场宣判

判决如下,全体起立,被告人陈某判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一审宣判中,14名被告人因犯偷越国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附加驱逐出境。

内容来源:海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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