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时开人家冰箱

喝牛奶还舔了盖

这样漫不经心的小“习惯”

让小偷现出原形

公安机关通过提取牛奶盖

唾液中的DNA进行比对

锁定犯罪嫌疑人赵某

近日,江汉区检察院

以涉嫌盗窃罪

对被告人赵某提起公诉

回老家过年家中失窃

被害人心细如发“神推断”

去年1月,市民李女士离开位于武汉市硚口区的住宅,回老家过年。当月30日晚返家后,发现家中凌乱不堪,衣服、物品散落一地,冰箱内储存食物也被“洗劫一空”。猜到家中失窃,李女士迅速冷静下来,清点了失窃财物,发现被盗物品包括现金600元,金项链、戒指若干,财产损失预计1.2万元左右。

结合现场,李女士通过隔壁房间空调外机上的脚印,加上隔壁无人居住的事实,推测小偷从隔壁翻窗进入自己家中盗窃;

自己走前放在冰箱冷冻柜的排骨,现在在鞋柜上,根据排骨仍处于冰冻状况,可见离开冰箱时间不长于24小时,她推测案发时间应是1月29日晚。

一番分析之后,李女士完整保留案发现场,报了案。

警方在冰箱旁边地上找到一个空牛奶盒,经李女士确认,并非屋主食用,极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饮用后遗留在现场。警方委托武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对盒口的唾液提取DNA后,锁定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再作案小偷终被捕

矢口否认抵不住法网恢恢

同样,去年3月,陈女士也是离家多日,归家时发现家中遭窃。经清点,陈女士失窃物品为项链、吊坠、戒指等首饰若干,香烟、茶叶若干,笔记本电脑一台,总价值1.8万元左右。

今年1月,家住江汉区的钟先生,回家发现珍藏的酒不翼而飞,其中有茅台、郎酒、五粮液等各类白酒共21瓶,购买价格9500余元。自家大门并未被破坏,但开放阳台的简易锁断裂,以及阳台上的泥巴脚印证明确实有贼“造访”。

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从大门锁芯中提取出一根牙签,怀疑嫌疑人曾试图用牙签开锁,通过对牙签的提取物进行鉴定,再次确认犯罪嫌疑人赵某DNA出现在犯罪现场。

通过层层布控,民警于今年4月20日在赵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赵某拒不承认盗窃一事,案件于7月2日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审查,36岁的赵某是湖北武汉人,初中文化水平,无业,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释法

        “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对被告人赵某提起公诉。”承办检察官说,审查认定现场勘验报告、现场DNA提取、DNA比对鉴定书等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锁链,能排除合理怀疑,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有效证据,足以证实本案事实,即使犯罪嫌疑人赵某否认控罪,铁证如山之下,终究罪责难逃。

1137期

文字:朱凛睿 彭婷婷

编辑:王静文

责编:段   雯

编审:花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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