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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市民少跑腿,廊坊市中心血站加强血费报销信息化网络建设,积极推进血费出院即报工作。

截止到2018年6月,在全市签订供血协议医院的33 家中,已有27 家医院启动血费直报工作,全市各血费报销点共接待血费报销人数 429 人次,报销金额 61.057 万元。

据了解,凡在本市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在廊坊辖区所属医疗机构用血的均为报销对象,可就近选择报销点进行报销。报销标准为:一、按照实际用血品种和用血量报销用血费用;二、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一千毫升以内的,可报销本人献血量三倍的用血费用;三、无偿献血者配偶及其父母、子女用血后,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报销用血费用;四、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量达到一千毫升的,其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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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程序

报销人向直报医院提出报销申请→报销人提供报销凭证→直报医院进行审核→直报医院与市中心血站核实→直报医院接收报销凭证并登记造册,经报销人签字后当场予以报销→直报医院凭相关凭证与市中心血站进行结算。

报销凭证

报销人治疗期间用血收费标准缴费,治疗完毕后报销血费需提供以下有效凭证:

1、《无偿献血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含姓名页及献血记录页、用血页);

2、用血发票及复印件;

3、用血者用血费用清单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如在其他单位先行报销的,可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如包含用血明细的发票、明细单、出院小结等;

4、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为配偶或父母、子女用血的,还应提供用血者身份证和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等户籍部门开具的关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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