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租借1000多次!宜宾这个地方推行"共享头盔",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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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在兴文县石海镇石林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外的公路上,交通劝导员挥动着停车指示牌,示意没有戴头盔摩托车驾驶员村民熊金权靠边停车。
“你这样骑车上路要不得,骑摩托车必须要戴头盔,我们站里面有‘共享头盔’,你可以先借来戴。”在劝导员的指引下熊金权签字登记,借到了印有“警惕保安全 麻痹起祸端”字样的“共享头盔”。
交通劝导员向村民宣传安全出行。梁俊 摄
“以前骑摩托车出去,老忘记戴头盔。”熊金权说,“现在交通安全劝导站免费借头盔给我们,用完之后归还就是。”
据了解,驾乘两轮车未戴头盔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重要因素,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兴文县石海镇借鉴共享单车运行模式,创新实施“共享头盔”行动。
由镇政府统一购买“共享头盔”投放到各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发现两轮车驾乘人未戴头盔的,只需进行登记,就能免费领取使用“共享头盔”。
此外,兴文县注重强化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劝导员积极上街道劝说和引导,促使驾驶人由“借还头盔”逐步向“主动购买佩戴头盔”转变,引导更多的骑车人强化自我防护意识。
村民戴上共享头盔上道。梁俊 摄
“其实我们都有头盔,就是有时忘记戴了。现在有了‘共享头盔’,也是给我们提个醒,实在忘了还能在安全劝导站借到,保证自己出行安全的同时,也保障了其他路人的安全。”摩托车驾驶人熊金权告诉记者。
据悉,石海镇自今年1月份开始试运行共享头盔,目前共购置“共享头盔”104个,全镇各村(社区)配置6—8个共享头盔。截止到目前,共享头盔已经借出使用1000余次。
“实施‘共享头盔’是兴文县创新举措,着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一个缩影,用管理、提示等方法引起群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共享头盔是有限的,但安全习惯的养成是无限的。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宣传,引导更多的骑车人强化自我防护意识。”道安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年来,兴文县以“破难题、补短板、防风险”为重点,创新制度机制,着力源头治理,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大交管”新格局。通过全县上下不懈努力,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呈逐年下降趋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趋于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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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新闻网 记者:杨万洪
编辑:丁肖潇 责任编辑: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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