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最大的爱,是转发出来

  针对之前在网上热传的高铁猥亵事件,南昌铁路警方的给出了回应:

  

  现已查明视频中当事人周某和小女孩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的行为不构成猥亵违法。

  

  嗯,父女关系,不构成猥亵违法。

  我能说,这个魔幻的结果一点都不让人惊讶么?

  

  我来忍着恶心为南昌铁路公安找补一下,所谓“现已查明俩人是父女关系”,和后面的“不构成猥亵违法”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是父亲的具体行为本身并没有构成猥亵违法……

  好了我词穷了。

  如果不属于违法,那么请列出具体的法律条例,证明这个父亲的行为如何不构成猥亵,而不是把“父女关系”放在前面,给人留下这种“因为是父女,所以不违法”的直接感受。

  无论如何,即便是有理有据,能写出来这样脑子瓦特的文案,南昌铁路公安被骂成筛子一点也不冤枉。

  南昌铁路公安发布这次的回应为什么引起这么大的反响,除了它自身的表达方式,更重要的是公众对于“猥亵”的行为,尤其是对于针对儿童的猥亵行为,愤慨的情绪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

  受到猥亵的成年人尚且还会反抗,但大多数人也都是选择默默承受忍耐,何况是真的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孩子?!他们可能都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只是本能地觉得很不舒服,一遍遍地抗议着“不要”,“别摸我了”,可禽兽们还会告诉他们,这是爸爸/叔叔/老师/其他各种亲人朋友们喜欢你的表现。

  小孩子如果当了真,从此就堕入了深渊。

  

  (《熔炉》剧照)

  我刚刚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只看了十几秒就恶心得无以复加,等到警方的回应出来之后,我又强忍着去看完了一分多钟的视频。

  真的恨到身子发冷,生平能掌握到的所有用来骂人的恶毒词汇在这种行为面前都成了小清新。

  起码在我个人的观感里,这个所谓的父亲的举动,绝对绝对超过了父亲对女儿可以表现出的亲昵的防范围。

  父亲对女儿表现亲热,最多亲吻的就是额头和脸颊,乃至小手。女儿大了以后,爸爸更是有百般需要注意的细节和尺度,不分中外。

  在《爸爸去哪儿》系列里,有不少爸爸跟女儿有嘴对嘴亲亲的行为,都已经被很多网友指出说行为不得体,尤其对于已经是不算幼童的孩子,再跟爸爸亲嘴巴就真的很容易引起不适。

  然后这个高铁上的父亲呢,亲脸,亲嘴巴,还撩起女儿的衣服,抚摸并亲吻她的身体。

  你跟我说这是父女之间的日常举动,对不起我孤陋寡闻了,您家父女关系真好。

  猥亵就是猥亵,为什么冠上了父女的名义,就可以说“不构成猥亵违法”?

  就像家暴,就是暴力本身,为什么只要是家庭成员内发生暴力,就能被当成家务事,然后强行和稀泥调解,最后逼着人家夫妻和好如初?

  哦不,只有丈夫打妻子是家务事,妻子打丈夫,哪怕只有一厘米的伤口呢,丈夫去派出所报警,警方也立刻就能立案,然后某些媒体就能全网发布说了不得啦,女明星持刀伤人啦!

  昨天看到一则新闻,说日本某男教师猥亵男学生,舔他的耳朵,结果是老师被捕了。

  要放在某些地方,不知道又会被强行解释为哪种“爱的教育”,然后反而是把受害者公之于众,让他们受到舆论的嘲弄和谴责吧。

  日本警方,未免太不通情理了!

  我国,或许不止是我国,有一种非常奇幻的现象,就是对于本来其实是家庭内部矛盾,是“关我们屁事”的那种事,比如夫妻情感纠纷,谁劈腿啦谁当小三啦,特别热衷围观并参与。

  这本来实属人家个人隐私,而我们就能堂而皇之地报道出来,公之于众,大众还非常喜闻乐见地去嘲讽指责乃至谩骂,每个跳脚的人都觉得自己正义感爆棚。在这种舆论的大潮里,连安静吃瓜的都是善良的一群人了。

  而对于那些真正需要由群众监督的原则性事件,比如夫妻间的家暴,父母对孩子的暴力,乃至家庭成员间发生的猥亵和性侵,这本来是触犯法律的事,需要立刻立案调查,接着去仔细查证究竟是不是属于“故意伤害”、“猥亵儿童”或者“强奸”,可围观者甚至警方和法院,就都会以“夫妻关系”、“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来推断这种行为不构成伤害和违法。

  何止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还记得广西公交上那个被男子强行抱回车后排施暴的女性吗?连“事实夫妻关系”,都可以成为施暴者免罪的理由。

  女方年龄不够领证?不是问题啊,只要生了孩子,还不就是妥妥的可以随便打骂的老婆了?

  警方都已经批评教育了呢,你还想怎样!

  视频已经清楚得不能清楚了,可是就还是有人抬杠,这样怎么了,这有什么大不了,又不是真的撕扯她的衣服,不过是想拽她带到了衣服而已。

  丈夫打老婆,那也算打吗?都嫁了人了,还不应该以丈夫为天吗?还敢反抗?区区小事,也够你们大惊小怪的。

  迅哥儿诚不我欺: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

  

  我平时也喜欢兜头兜脸地亲小孩,她开始觉得好玩,后来也会反抗,说不要了,难受,我再喜欢她,也就不再那么做了。

  小孩子的屁股肉肉的好好捏,可是我也觉得自己总是摸她屁股非常变态,所以都克制自己,不要给小孩造成很坏的印象,觉得被人捏屁股是无所谓的。

  就因为我们家女孩多,我爸这么多年在家都坚持穿长裤,我从来没有看过他像别的爸爸那样在家只穿一条大裤衩,他甚至从来没有在我们面前裸露过上半身;

  只要有我跟我妈在,队友也一般不参与给小孩擦屁屁或者洗澡的活动。有一次小孩自我放飞把屁股亮出来扭给爸爸看,还被我们揍了一巴掌;

  小孩很喜欢她姑夫,有一次上厕所非要姑夫给她给擦屁屁,我们就非常严肃地教育了她,当时她才两岁多一点点;

  即使是周围有男孩的妈妈,也会教育小孩,不能随便把小jj亮出来,不能随便让人摸身体;

  ……

  我们这些正常的平凡家长,平时这么苦口婆心地教育自己家孩子,学那么多不准这个不准那个,防得了陌生人,防得了猪狗不如的亲爹吗?!

  真,相对无言,唯有艹您妈!

  在高铁上,路人拍到被父亲强行抚摸亲吻的小女孩发出微弱的反抗,不要,不要,可父亲充耳不闻。等到伤害既成事实,是不是又有人要站出来质疑,她为什么不反抗呢?为什么不说出拒绝的话?

  更让人寒心的是,路人在拍摄视频的时候,貌似小孩妈妈的人就坐在旁边“玩手机”,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毫无反应,好像觉得非常正常。

  爆料者称,小女孩说,“爸爸,你不要又摸我屁股了”,说明根本不是第一次,这个臭傻逼就是惯犯。

  多少出现禽兽父亲的家庭里,同样有一个对伤害熟视无睹的母亲,她们要么是认为这种行为实属常见,要么就是迫于某些压力,自己都不得不依附于禽兽生活,只能对孩子受到伤害的事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还是父亲伤害孩子的帮凶。

  无论是哪种情况,对孩子来说都是极为残酷的。

  我以前说过,我小时候不喜欢吃红烧肉,觉得不好吃,后来才发现并不是红烧肉不好吃,只是我们家做的不好吃,其他很多人做的都超好吃。

  我有个同学从小活得非常压抑,父母对他要求奇高,平时都要说敬语,他看到别的同学跟父母没大没小嘻嘻哈哈,也非常惊讶并且感到惶恐,原来世界上还有父母跟孩子是这样相处的。

  小孩的成长环境既开放又闭塞,他们可能真的到了很大之后才明白原来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跟自己的家庭一样。

  可是等他们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那时候他们可能认为父亲抚摸女儿的身体是正常的,可能认为夫妻之间就要靠暴力才能维持关系。即使没有意识扭曲,也可能因为从小的生长环境,而对亲密关系产生绝望。

  有的话,说再多遍也不嫌多。

  强奸猥亵发生的唯一原因就是有强奸犯,不因为受害者长得漂亮,穿得少,也不因为他们年纪小,更不因为他们当时没有选择即使反抗。

  猥亵就是猥亵,性侵就是性侵,不因为双方是血亲,对方是朋友老师或者邻居大叔,又或者是德高望重的长者们而改变犯罪的事实。

  (《熔炉》剧照)

  猥亵儿童是需要加重惩罚的罪行,而不是轻描淡写批评教育罚酒三杯就能过去的无关紧要的小事。

  (《聚焦》剧照)

  父亲猥亵亲生女儿,只比孩子受到来自陌生人的伤害更变态更恶心,更让人无法接受!

  如果警方真的确认不构成猥亵行为,那么就要像昆山街头砍人事件里警方的通告那样,案件详情,定罪依据,都给出详细的分析,这样才能给已经发酵的舆论一个交代,给那个在大庭广众下被爸爸抚摸的小女孩,给拍出视频证据的并报警的有警惕心的旁观者一个交代。

  而反观南昌铁路公安,不仅语焉不详,还给人造成这种“我也知道行为不妥,但是人家是亲父女,所以就不存在猥亵了吧”误解的表达方式,会误导多少人,又会害死多少孩子?!

  救救孩子!!!

  (《熔炉》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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