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记者 张超)11月2日,全市首个交通巡回法庭在高新区挂牌,实现交通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诉讼服务,这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还有效地避免了“多头跑”问题发生。

据了解,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打造全市效率最高、服务最佳的营商环境,高新区创新工作模式,整合政务资源,在高新区设立了由渭滨区人民法院、陈仓区人民法院派驻的交通巡回法庭。

交通巡回法庭是从事高新区交通领域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调解审理的专业合议庭。职责范围包括:做好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调解工作;审理交通事故纠纷行政、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审理涉交通事故的刑事、民事案件;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渭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交通巡回法庭驻点法官罗晓华表示,此前渭滨区人民法院一年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大概在400多起,审理周期较长,当事人诉讼成本较大。未设立交通巡回法庭时,交警队开展的行政调解由于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甚至发生过当事人“反悔”的情况。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后,将完成行政调解和诉讼的对接,保证行政调解有强制执行效力。

交通巡回法庭的设立将有效解决交通事故中纠纷调解难、诉讼程序繁、执行周期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法院进驻公安交警部门,实现交通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诉讼服务,这不仅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优化配置了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发挥了便捷高效、简易灵活的优势,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避免了“多头跑”,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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