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哪些会计资料需要进行归档?账簿记录与实物不符如何处理?

1、企业的哪些会计资料需要进行归档?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2、账簿记录与实物不符如何处理?

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会计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3、职工福利费的核算需要单位设置账册吗?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4、企业取得市科技局下拨的技术改造补贴资金,企业取得上述款项需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5、小型微利企业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2018年度汇缴时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标准还是按照不超过100万元判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应纳税所得额标准调整为300万元以下。小型微利企业在申报时,对有关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等指标要准确填报,特别注意的是资产总额的计量单位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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