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央广网郑州3月12日消息 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疫情防控专题第二十八场发布会,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对近期郑州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员故意隐瞒出入境旅居史的行为予以谴责。通报称,郭某鹏违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其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原标题: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一人之行为 造成一城之不安)

央广网郑州3月12日消息 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疫情防控专题第二十八场发布会,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对近期郑州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员故意隐瞒出入境旅居史的行为予以谴责。

根据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通报,患者郭某鹏,男,30岁,现居住在郑州市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事处京北社区。郑州市公安局发布的通报中提到,3月10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居民郭某鹏近期存在出入境情况,经向其核实,郭某鹏拒不承认。民警经调查核实其出入境轨迹,将信息上报,并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将郭某鹏送至集中隔离点。通报称,郭某鹏违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其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表示,在河南新增病例连续清零的时候,郭某鹏出国前往疫区,返回后行经多地,不如实报告来往真实情况、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一人之行为,造成一城之不安,害人害己。

范玉龙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凡不按规定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只要确诊为新冠肺炎,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安机关都将对其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公安机关已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以涉疫涉企、扰乱市场秩序、涉野生动物、干扰扶贫和坑农害农等为重点,强化整体联动、重拳出击、快侦快办,严厉打击15类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河南省公安机关将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治安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

杜硕 本文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杜硕_NB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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