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是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到安置点进行检察监督,跟进掌握安置点的隔离观察情况,与监狱研究制定安置点管控方案及措施,分析管控风险和漏洞,与安置点属地派出所对接,将安置点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社区重点人员管控,与司法机关及时沟通了解安置点内刑释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应对预案。在安宁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安排和市域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市域三所监狱6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陆续住进专门安置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并于3月10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胸部DR无异常。

3月11日,安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辉带领第五检察部工作人员,对安宁市内刑满释放人员的返家交接工作全程进行了检察监督。安宁市狱外安置点集中隔离观察期满的6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在经过严格的健康检查后拿到了由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顺利离开隔离安置点返回户籍地。

按照司法部相关通知要求,监狱需设立隔离安置点,对即将刑满释放罪犯进行隔离观察,对刑满释放当天的罪犯在监内隔离观察不足14天的,由监狱安排狱外刑满人员住宿点,补满14天隔离观测。在安宁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安排和市域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市域三所监狱6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陆续住进专门安置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并于3月10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胸部DR无异常。

安宁市检察院对安置点的隔离观察工作进行了全程同步监督。

一是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到安置点进行检察监督,跟进掌握安置点的隔离观察情况,与监狱研究制定安置点管控方案及措施,分析管控风险和漏洞,与安置点属地派出所对接,将安置点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社区重点人员管控,与司法机关及时沟通了解安置点内刑释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应对预案。

二是积极协助监狱联系地方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监狱与地方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协助妥善处置安置点出现的各类突发性问题。

三是组成3个检查组在安置点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刑满释放人员隔离观察专项巡回检查,对安置点刑满释放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狱内及安置点的隔离观察、身体健康、管控措施、安置帮教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下一步,安宁市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的检察监督,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全返家工作,确保刑满释放人员人身权利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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