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不在经营范围之内的开具发票不能自己开具,需要到税务部门代为开具发票.

1、营改增之后,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不可以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票.

2、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属于贷款服务,货款服务不能抵扣增值税,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票.

3、相关规定:财税2016第36号文件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在货物购销或应税行为发生后,购买方由于享有信用期间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利息或利息性质的费用,属于增值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统一按照主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果是单纯的资金借贷,借款方向贷款方支付的资金利息,按照「贷款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企业利息支出需要发票吗?

答:一直以来,很多企业都是根据银行扣款回单入账,并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默认这一事实.但营改增后,金融业也被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是否只凭借银行扣款回单就可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点值得商榷. 在实务操作中,税务机关对于企业支付的,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支出项目,一般都要求凭借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银行作为提供直接收费的金融机构,是有义务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客户.虽然现在没有文件明确规定,企业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需要凭发票才能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会易网小编建议纳税人向银行索取利息发票.如果纳税人未取得发票,就存在企业所得税被纳税调增的风险,这种潜在的税收风险一旦爆发,到时再用所谓的约定俗成去和税务机关解释抗辩,是无效的. 根据财税(2016)36号中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纳税人只需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相关文章